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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检察机关党支部书记履职实践与思考
2017-09-19 10:02:00  来源:
 基层检察机关党支部书记履职实践与思考

建湖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胡立东

基层党支部是党的建设的基础。基层检察机关隶属的党支部是检察事业的基石。党支部书记作为支部班子的“班长”,在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中,负有重要的责任。书记的素质如何、作用发挥得怎样,直接影响着“一班人”乃至一个基层均衡化、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等“四化”建设。适逢建党96周年之机,我作为一名基层检察机关党组书记向基层党支部书记谈谈个人实践与思考。

    一、把方向,当好基层建设的“领路人”
   
俗话说:“船大需要正航向,船小也需要掌好舵”。基层检察院虽然是检察机关的基层单位,但把握好整体建设和科学发展的方向也是非常重要的,没有正确的方向就不可能有跨越式发展。如果基层单位比作一艘船,那么,党支部就是这条船的“指挥部”,党支部书记就是船上的掌舵人。可见,把方向是党支部书记的一条重要职责,工作在这个重要岗位的同志,都应当好“领路人”的角色。所谓把方向,就是要按照努力实现“四化”目标和争创全国、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奋斗目标,把握好基层检察机关整体建设的方向,主要是政治方向、思想教育的导向、抓检察工作的方向和基层院建设的航向,确保基层建设在正确的轨道上科学发展。

执行指示要坚决。支部书记的首要职责是抓党的建设、保证党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本单位的贯彻落实。这个重大的政治责任,要求书记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对党中央、中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和指示,对地方人大和党委的决议和指示,都必须有一个鲜明的政治态度,坚决地、无条件地认真执行,决不能打折扣、讲价钱。在实际工作中,要实现这一点,必须做到吃透“两头”,在工作的创造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一个是吃透“上头”的精神,就是要全面深刻地领会上级的指示决议,把握实质;另一个是吃透“下头”的实际,就是要认真分析研究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掌握实情。在此基础上,把这“两头”科学地结合起来,使上级的指示精神与本单位的工作融会贯通,落到实处。这不是简单的、轻而易举的事情,要防止以下几种倾向:一是照搬照抄,不去认真研究本单位的实际,不采取具体的落实措施,原原本本往下贯,上下一般粗,这样做,往往是材料念完了,事情也就过去了,贯彻也就成了过场、没什么实际效果;二是搞“下有对策”,借口本单位的实际,从局部利益出发,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你有千条妙计,我有一定之规”,使本单位的工作与上级的指示相脱节乃至相违背;三是脱离群众。党的方针政策和决议群众一时不理解时,忘掉了自己的职责,不去积极地宣传、落实,而是消极对待甚至混同于一般群众发牢骚、讲怪话。这些都是下级党组织,特别是作为支部书记对党的事业不负责的态度和表现,说到底是一个支部书记的失职。

是非面前要清醒。政治上的坚定、敏感体现在实际工作中,就是要善于根据形势任务的变化和干警职工的思想动向,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当前处在经济转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样一个大环境下,面对各种社会思潮的冲击和影响,党员、检察队伍的思想观念发生了微妙变化,一些人头脑中的思想比较混乱,总是盯着经济,想着是如何赚钱,身在检察院、心在社会经济市场,存在着是非不明、好坏不分的问题。支部书记在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时,要把握好正确的导向,首先自己头脑要清醒,决不能人云亦云、随波逐流,大道理顶不住小道理、正面理讲不过歪歪理,而要坚定信念,明辨是非,对什么是正确的,什么是错误的;什么是进步的,什么是陈腐的;哪些是应当提倡的,哪些是应当反对的;哪些应当坚持,哪些应当摒弃,必须心中有数,旗帜鲜明,必须弘扬清新正气、抵制歪风邪气,别人糊涂,自己不能糊涂。要具有敏锐的洞察事物的“慧眼”,也就是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认识和分析问题,学会用全面的、辩证的、发展的眼光看问题,理直气壮地用大道理、正面理去驳斥小道理、歪歪理,坚持不懈地搞好“两学一做”教育,以“保持新状态、再创新业绩、实现新跨越”活动为主题的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旗帜鲜明讲政治”专题学习培训,使检察干警自觉在言论和行动上同党的路线方针和决议保持一致,保证检察队伍政治上合格。

工作指导要务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最终要靠基层去落实。上级党组(委)的大政方针定得再好,基层如果不去抓落实,一切都等于零。基层的工作是实实在在的工作,来不得半点虚的假的。把握好基层建设的方向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工作指导的问题,就是“一班人”能不能坚持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以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去抓建设、干工作。这里有一个如何处理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的关系问题,二者是一致的,有时也是有矛盾的,要求支部书记找准“结合点”,既要对上级党组(委)负责,也要对本单位的建设负责、对党员群众负责。必须明确,只有眼睛向下扎扎实实地抓好本单位的整体建设,才是对上级党组(委)的最好负责。如果背离了这一点,把工作的出发点搞偏了,一切为了做给上级看,“不怕下边不满意,就怕上级不注意”,就会在工作中急功近利,弄虚作假,做表面文章。当然导致这些问题与上级的工作不细致、不深人也是有关系的,但就基层而言,工作指导思想不够端正,支部书记是要负重要责任的。任何图形式、图虚名、造假的做法都是经不起时间的检验,经不起群众的检验的。图虚名必招实祸,每个支部书记都应牢记这条古训,自觉端正思想作风,出实招,求实效,带领“一班人”做扎扎实实的工作,使基层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进步。
   
二、理大事,当好“一班人”的“主心骨”
   
基层有没有大事,哪些是大事?这是大家经常思考的一个问题,有的感到“基层层次低,没什么大事”,有的觉得“基层干部权力小,抓不了大事”,有的认为“基层什么都应该抓,都是大事”。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分不清大事、小事,眉毛胡子一把抓,八小时工作时间忙不过来,也忙不出成效来。这说明,在基层党支部,书记如何理大事的问题很值得研究。应该说,层层有大事,这是客观存在的,而抓大事则是党支部的根本职责。书记能否分清大事、理好大事,成为“一班人”的“主心骨”,对支部领导水平有至关重要的影响。

胸怀全局想大事。基层工作千头万绪,作为支部书记,心中必须有一杆秤、有一盘棋,对哪个重哪个轻,先走哪步后走哪步要很清楚;也就是要从琐事中超脱出来,更多地去关注大事。所谓大事,就是带方向性、原则性、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就基层检察院来讲主要是:本单位如何贯彻执行上级党委的决议、指示,应制定怎样的发展目标、规划和措施,如何抓好服务中心工作和执法办案工作的落实,以及其它一些需要支部研究决定的重要问题等。对于这些事情,支部书记要勤于动脑,经常思考,围绕上级意图去琢磨问题,围绕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发现问题,想到点子上,谋到关键处,力争先谋一着,高人一筹,掌握工作的主动权,为支部集体议事做好准备、奠定基础。

集思广益议大事。议大事、定大事,是理好大事的重要环节。再高明的领导,一个人的智慧总是有限的,作为书记不能藐视委员,要有集体议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遵循议事程序和规则,讲究议事的方法和艺术。要把握好轻重缓急,不失时机地将本单位建设的重大问题提到支委会的议事日程上;要控制议题数量,尽可能做到专题专议,防止开“一揽子会”,临时动议,内容杂乱等现象;会上不能事先定调子、划框框,要引导大家积极围绕议事主题充分发表意见,畅所欲言,防止东拉西扯;要掌握好议事的火候,当一项议题议透后,书记应善于把大家的意见集中和概括起来,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既防止议而不决,开“马拉松”会,又防止不议而决,简单地用举手表决的形式代替议事的过程。这样才能提高议事质量,真正形成代表集体意志的议案。

集中力量抓大事。把议事的大事落到实处,推动基层建设的发展,是理大事的最终目的。作为支部书记,不能只练会上功夫、嘴上功夫,而要有抓落实的本事。要统筹安排,围绕服务中心和执法办案工作,各业务按照考核要点认真开展业务工作。但在一个时期要突出一两个重点,不要多头出击,样样都想抓,什么都抓不好。要善始善终,凡是看准的事、议定的事,就要抓住不放,一抓到底,抓出成效。要明确责任,按照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分头组织实施,对经常性工作,按职责和分工该由谁负责,就由谁负责到底,对临时性的重大任务,也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做到每项工作尤其是重大工作的各个方面都有人抓、有人管,把方方面面的积极性都调动起来,把每个支委的作用发挥出来,依靠整体的力量抓好落实。在分工负责落实中,党支部还要加强跟踪指导,检查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遇到难题及时解决。每项工作任务完成后、要及时总结讲评,做到功过分明、奖惩分明,培养“一班人”高标准抓落实的作风。  

三、善协调,做凝聚支部班子的“粘合剂”

团结是做好工作的基础。支部书记的一个重要工作是组织协调,一个班子的团结状况如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书记的协调作用。支部要形成坚强的战斗堡垒,不仅要求个体素质好,而且要求群体力量强。书记就是要做“粘合剂”,把“一班人”凝聚成一个坚强有力的战斗集体,使“一班人”真正做到思想上“合心”,工作上“合力”,行动上“合拍”。

要共同谋事,不要自行其是。实践证明,作为书记(部门正职),即使经验少一些、能力弱一些也不要紧,只要善于团结一班人,齐心协力,取长补短,就能够弥补自身的不足,把工作做好;相反如果不注意团结“一班人”,即使个人的本事再大,也难以把工作搞好。因此,书记(部门正职)要多看别人的优点和长处,能够团结每一个支部委员,包括与自己脾气、秉性不相投的人,这也是一种本事。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单位的正副职之间要搞好团结。正副职之间关系的好坏,直接影响整个单位的团结和工作,甚至影响整个党员、检察队伍的状况。从实际情况看,正副职之间的矛盾,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是个性不合引起的,互相之间缺乏思想交流,虽然在一个单位共事,彼此却不能深人了解和体谅对方,心有隔膜,心存戒备;有的是工作对立造成的,各强调各的工作重要,不仅不能相互支持和协作,而且有时在同一时间内各安排各的工作,使下属无所适从。两个人搞不好团结,双方都是有责任的,在工作上造成不良影响对双方也都是没有好处的。在这个问题上,正职要有高风格,高姿态,主动搞好与部门副职的合作。两个人在一起搭班子共事,就是要捏在一起,拧成一股劲,说一家话,办一家事,不能各拉各的弦,各唱各的调,也不要争谁是核心,谁说了算。支部书记(部门正职)除了在工作上要主动与副职沟通外,还要重视与副职在思想和感情上的交流,有了同志感情这个基础,就会做到互相支持不争权,互相信任不猜疑,互相尊重不发难,互相补台不拆台,互相配合不推诱,形成“两个头脑一个目标”、“一副担子两个人挑”。
   
 要经常通气,不要主观独断。通气,就是信息交流,包括心理信息、情感信息和工作信息。气不通不顺,话不说不明,通气是协调的重要渠道,协调是增强团结、促进工作的重要保证。在一个班子内,能不能做到常交心、常通气,关键看书记有没有民主作风,如果把自已摆在家长的地位,就难免会搞“一言堂”;如果自视高明,认为别人不行,就难以做到遇事同大家商量。作为支部书记,要当“班长”,不要当“家长”;要先做“学生”,后做“先生”;要高人一招,不要高人一头。遇事要多碰头,多商量,不要主观独断。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前要事先通气,不要自作主张;在支委会上讨论问题时,要有主见但不固执己见,敢决断但不武断;要集中大家的智慧,不要个人说了算。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要充分利用工作之便,工作之余,及时主动地向委员们通报情况,传递信息,交换意见,进而达到沟通思想,互相谅解,互相支持,团结协作的目的。

要善解疙瘩,不要回避矛盾。一个班子就像一部机器,运转起来难免会产生一些摩擦,书记要善于解决矛盾,消除“内耗”,使整个机器正常、顺畅地运转。要注意观察、了解委员的思想表现情况,当委员之间产生误会、发生摩擦时,不能主观地或因方法不当加剧矛盾,而要积极做好疏导工作,采取个别谈心和开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及时调解、消化矛盾,进一步增进团结,密切关系。处理问题时,要认真但不要较真。对小的分歧要耐心解释,以理服人,求同存异;分歧较大取得完全一致不容易时,彼此要作一些退让,寻找一个折中的办法;对于一时找不到“适度点”的,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不妨放一放作个“冷处理”。要大度但不要失度。作为书记,不要过分计较小事,对一些无伤大雅、无关大局的事不要挂在心上,不在小事上争是非曲直。当然,宽容不是无原则的一味迁就,而是为了淡化矛盾,目的在于更好地贯彻党的原则,决不能形成无原则的一团和气。要在班子内大力提倡讲党性、讲原则的风气,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思想互助,做到常下及时雨,敢敲当面锣,开诚布公,有话讲在当面。防止犯自由主义,当面不说,背后乱说,甚至搞小动作。也不要在背后随便议论、夸大别人的缺点和失误,不仅书记自身要这样做,而且要带动“一班人”都这样做,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办,时时处处维护“班子”的团结。
     
四、练内功,成为支部工作的“行家里手”
     
打铁必须自身硬。党支部书记自身的素质如何,决定着也直接影响着所担负工作的质量。当好党支部书记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这个岗位也非常锻炼人,因为支部工作是一门严肃的学问,政策性、原则性、艺术性很强,需要支部书记具备多方面的素质和本领。每个支部书记都要珍惜岗位,热爱本行,不断学习,力争使自己成为做支部工作的“行家里手”。

要勤于钻研,打牢学识根底。具备一定的政治理论、政策水平和业务知识,是做好党支部工作的客观需要,也是形成较强的素质和能力的基础。尤其是在新形势下,党支部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检察队伍的文化程度、思想状况等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进行思想教育说不出个一二三,就不能让人服气,这些都对党支部书记的理论素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党支部书记的另一个重要职责是做党务工作,但有些同志对党务知识学得也不够全面、不够深人,常常在具体工作中不知怎么办,个别的甚至闹出笑话来,与党支部书记这个严肃的岗位和庄重的形象格格不人。因此,书记要想在工作中得心应手,就必须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不断地充实自己,丰富自己。要深入学习贯彻《准则》《条例》,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在学习中求真知,提升自己党的理论水平;要认真学习和掌握党务工作的基本知识,熟知基层党务工作的原则、规定和程序,使自己成为做党务工作的内行,不致于在处理具体问题时临时抱佛脚,查书本、找依据,甚至凭想当然办事,违反常识常规,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此外,党支部书记还要努力拓宽自己的知识面,涉猎一些相关的学科和知识。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提高自己的思想修养和工作能力,增强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要勤于锻炼,提高讲说功夫。党支部书记是“班子”建设的组织者,思想理论的传播者,实际工作中需要书记讲说的时机、场合是经常的、大量的,主持召开支部会议、进行党课教育、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实现自已的意图等等,都离不开讲说。可以说,讲说是支部书记必备的基本功。具备较强的讲说功夫主要靠实践。当然,口语表达是一门学科,一门艺术,有它内在的规律和技巧,阅读一些这方面的书籍也是有帮助的。不过,最重要的是要抓住每一次应当自己讲说的机会,大胆锻炼,不断提高讲话、说理、讲课的水平,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

要勤于实践,增强工作能力。作为支部书记,不管行政上担任什么职务,抓党建、管党务是自己的本行,“会做党务工作”是对一个党支部书记最基本的要求,也是衡量一个支部书记是否称职主要的一条。党务工作从广义上讲,主要包括支部的组织建设,党员的管理教育,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等、党务工作的原则性很强,都有固定的程序,按原则办、照程序走是必须的,也是不难的,关键在于怎样把严谨的原则、简单的程序变得内容很丰富,意义很深刻,其中大有文章可做;党务工作的成效如何,差别就在这里,需要在实际工作中去摸索、总结、提高。管党务要做的工作很多,要求支部书记必须具备“六会”的基本功,即会处理党务,会讲党课,会依靠组织制度管理和监督党员,会正确处理党内各种关系和矛盾,会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会发挥工会、妇联、共青团和法学会的作用。从目前支部建设的现状看,有两个问题需要书记牢牢抓住,一是要善于依靠制度抓自身建设。党的组织系统是靠制度来维系的,离开制度,组织等于虚设。因此,书记要培养落实制度的作风,提高落实制度的质量,依靠制度把自身建设搞好,增强党组织的活力。二是要依靠组织管好党员干部。对党员干部中出现的思想问题和行为偏差,要依靠党支部集体的力量教育和纠正,改变单纯靠行政手段、靠领导个人去管的做法,更好地发挥组织在管党员干部中的作用,切实把党员干部管住管好。

五、做表率,成为基层干警职工的“一面旗”
     作为“班长”,必须当好“排头兵”,成为一班人的“标杆”和“旗帜”。书记自身的道德品质、业务水平、工作作风等产生的号召力、感染力,对激发检察干警的积极性,增强内部的凝聚力具有巨大的作用。书记的良好形象是靠以身作则、严格自律逐步树立起来的。
   
 以人格的力量影响人。书记在人们心中形象如何,人格很重要。人格的力量是无形的,也是无穷的。我们敬爱的毛泽东主席、周恩来总理之所以能为世人所折服,除了他们创造了不可磨灭的丰功伟绩外,还有重要的一点就是他们伟大而崇高的人格。每个人都不可轻视自己的人格。在这方面,作为书记要做到:一是品行要正。不计私利,乐于助人,一事当前,先替别人着想,把困难留给自己,把方便让给别人,在涉及个人利益的问题上讲风格,讲谦让;不争功诱过,在成绩面前把自己的因素看得小一点,在问题面前把自己的责任看得大一些。二是要清正廉洁。做到明的不贪、暗的不占,不损公肥私,不侵占集体和同志们的利益、俗话说,吃了人家的嘴短,拿了人家的手软,那样不仅失去了批评、教育的资格,更丧失了自己的人格。对这一点,党支部书记要特别注意,务必要给别人做出好样子,在党员和群众中保持良好形象。三是度量要大。豁达大度,能容人、容事、容言,受得了委屈,吃得了亏,上级批评不灰心,下级埋怨不急躁,同级之间不计较,任何时候都能拿得起、放得下,听得进、想得开。四是处事要公。公道正派,一视同仁,不以权谋私,不搞亲疏远近,不拉小圈子,在干警晋升、奖励惩处等原则性较强,又很敏感的问题上,能够排除干扰,办案过程中要顶住“说情、打招呼”现象,坚持按原则办事,掌握标准,把一碗水端平。这样,就会赢得大家的敬佩和信赖,自己说话办事腰杆就硬,别人就心悦诚服。

    以敬业的精神感召人。书记的精神状态、工作标准如何,直接影响着“一班人”的工作积极性,作为书记,就是要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带领“一班人”勤奋工作,积极向上,开拓进取。要有建功立业的思想。坚持做第一等的工作,创第一流的成绩,不满足于“一般化”,不满足于“不出事”,力争在本职岗位上有所作为,有所建树。要有艰苦奋斗的思想。扎根办案一线,吃苦在前,勇挑重担,不贪图安逸,不贪图享受,条件艰苦不在乎,取得成绩不骄傲,遇到挫折不泄气,不达目的不罢休,始终保持饱满的工作热情和旺盛的进取精神。要有乐于奉献的思想。以事业为重,以工作为先,以院为家,只求付出,不讲索取,把自己的心血和才智全部用在单位建设上。书记能做到这些,大家在这个“班子”里工作,再苦再累也心甘情愿,无怨无悔。
      
以实干的作风带动人。基层处在抓落实的第一线,不需要“理论家”,不需要“演说家”,而需要“实干家”。支部书记光坐而论道、指手划脚是不行的,不仅要做一名“指挥员”,还要做一名“战斗员”;不仅要“动脑子”,还要“动身子”;不仅要亲自组织,还要亲自动手干。委员看书记,群众看领导,不仅看他是怎么说的,更重要的是看他怎么去做。书记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就能在班子内形成一种真抓实干的风气;书记一马当先、身率亲干,对别人是一道无声的命令。在书记的带动下,“一班人”心往实处想、劲往实处使,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运用好督查考核手段,执行好督察结果,推动各项工作长效,全力推动检察工作创一流、争先进。

 

 

  编辑:吴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