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诫告实施办法(试行)
2017-02-04 13:17:00  来源:

为深入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反腐战略方针,全面落实高检院职务犯罪预防厅印发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重要讲话的情况通报》中关于探索建立预防诫告制度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检察职能,强化预防监督,实现预防关口的前移,提升预防职务犯罪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经检委会研究决定,特制定《建湖县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诫告实施办法(试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预防诫告的目的。一方面,逐步推进职务犯罪预防预警机制建设,着力提升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向广度和深度,达到“诫告一人、预防一片”的目的。另一方面,根据案件涉及的单位及个人具体情况,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和县人大、县委政法委共同参与诫告谈话活动,借助社会力量,强化宣传效应,扩大谈话效果,从源头上遏制和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预防诫告的机构。成立预防诫告工作领导小组,由检察长任组长,分管预防工作的副检察长任副组长,反贪、反渎、公诉、侦监、控申、监所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并在预防部门下设办公室,预防部门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日常工作。

三、预防诫告的主体。预防诫告主体为建湖县人民检察院。根据预防对象和处理结果,预防部门协调相关办案部门进行预防诫告;必要时可商请反贪、反渎、公诉等部门参加。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邀请被诫告人单位负责人、纪检监察人员参加。单位主要负责人为被诫告人的,应当邀请其纪检、监察人员参加。被诫告人为重点行业和领域国家工作人员的,必要时由主管副检察长或检察长亲自进行诫告谈话。

四、预防诫告的对象。预防诫告对象包括检察机关直接立案侦查案件中不立案、撤案、不起诉、判决免予刑事处罚的国家工作人员(①经本院侦查或初查后,发现有违法行为,但尚不构成职务犯罪,依法不立案的国家工作人员;②经本院立案后依法撤销案件但存在职务违法行为的国家工作人员;③经本院公诉部门审查后,被依法做出不起诉决定但存在职务违法行为的国家工作人员;④经法院判决免予刑事处罚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对易引发职务犯罪的重点工程、热点领域的相关人员和出现职务犯罪窝案、串案以及职务犯罪案件频繁和存在职务犯罪隐患的单位主要负责人、纪检监察人员;在行政执法监督过程中发现的有职务犯罪苗头、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以及结合实际情况需要告诫的工作人员,根据情况酌情开展预防诫告。

五、预防诫告的地点。检察机关应设立专门预防诫告室,条件允许应全程录音录像。办案人员应根据工作需要,协调被调查的单位或对象应在指定地点(纪检监察室)进行诫告。

六、预防诫告的内容。对于职务犯罪诫告对象为个人的,要指明诫告对象不廉洁行为和职务犯罪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其诫告、警示,告知行为的危害性及所承担的法律后果,劝其警醒。对于诫告对象为单位的,要指出该单位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剖析产生问题的危害、原因,针对案件办理中所暴露出来的问题,指导督促制定预防措施。对存在非规范职务行为、职务犯罪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单位负责人及时进行提醒和督促纠正,指出存在的问题,告知职务犯罪的后果及危害,使其警醒,并提醒应当消除的职务违法行为和隐患,督促其及时整改。

七、预防诫告的形式。给予教育引导、警示提醒、察帮诫劝等。

八、预防诫告的程序。规范诫告谈话工作流程。包括报告审批、制定预案、送达通知、制作笔录、回访考察和文书移送等程序,每道程序设计相应的表格或文书。严格审批程序。预防诫告严格遵循由业务部门提出、预防部门立项,填写《预防诫告立项表》,呈报分管检察长和检察长审批的程序。预防部门应向被诫告约谈对象及所在单位发送预防诫告通知书,并在发出通知书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诫告,必要时检察长可亲自进行谈话。健全回访制度。在预防诫告结束一个月内,预防部门应进行跟踪考查,了解被约谈对象对预防诫告内容的整改情况,并填写《预防诫告回访表》。完善整改制度。对诫告后未进行整改的单位或个人,要向其主管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若被诫告对象对预防诫告的内容不予理睬、拒不整改的,可将相关情况函告被约谈对象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建议其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作相应处理。建立档案管理制度。预防诫告工作结束后,由预防部门应把预防诫告立项表、谈话记录、情况反馈等资料应书面记录在案并入卷存档建立预防诫告档案。落实诫告约谈纪律。规定预防诫告应由两名以上检察人员进行,严格执行检察纪律,并实行层级负责制。

九、诫告对象的处理。对一般的预防诫告对象,责其在15天内,就相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检察机关备案;对需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预防诫告对象,建议纪检监察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在预防诫告中发现预防诫告对象确有重大犯罪嫌疑的,移送侦查部门查处;对于在预防诫告中发现的职务犯罪线索,按规定程序,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附:《预防诫告立项表》、《预防诫告回访表》、《预防诫告通知书》、《预防诫告整改通知书》、《预防诫告评估报告表》等各类表格

  编辑:吴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