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各界关注的以徐某某为首的19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等罪12月28日公开宣判。该案系省法、检、公挂牌督办的涉黑案件,也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盐城市首例涉黑判决案件。对组织领导者徐某某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一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他被告人分别判处一年六个月至十八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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