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各界关注的以徐某某为首的19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等罪12月28日公开宣判。该案系省法、检、公挂牌督办的涉黑案件,也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盐城市首例涉黑判决案件。对组织领导者徐某某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一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他被告人分别判处一年六个月至十八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更多…本院要闻
- · 凝聚司法合力 提升办案质效——建湖县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组织召开公检法联席会
- · 喜报|全省8件!建湖县检察院一事例入选全省典型
- · 喜报 | 建湖县检察院一案件获评江苏省生态环境检察工作典型案例
- · 全国生态日 | 鸟类野生动物“伤农”,有了专门保险!
- · 灵龙水乡 检农驿站|全国生态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 同心共护绿水青山
- · 清风润童心——建湖县检察院开展亲子廉洁电影赏析会
- · 建湖县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第十九次江苏省检察工作会议精神
- · 全省检察机关第五轮基层巡讲走进建湖县检察院
- ·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吴宏庆组长、市检察院黄圣年主任一行来湖视察调研
- · 建湖检察干警在全市检察机关精品小课堂(检察微课)竞赛中获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