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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县人民检察院机构设置
2017-01-10 14:15:00  来源:

 (一)政治处

  1.工作职责:是党组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全院政治思想、人事、调研、信息宣传、教育培训和人事管理等工作。

  2.电话:(0515)86231129

  (二)办公室

  1.工作职责:主要负责检察委员会和全院收发、文秘、统计、财会、车辆、固定资产、会务、接待、行政管理等工作。

  2.电话:(0515)86232027

  (三)监察室

  1.工作职责:对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执行法律、法规、党纪、检纪的情况进行监督,进行廉政教育。

  2.电话:(0515)86231133

  (四)侦查监督科

  1.工作职责:负责对公安机关和本院侦查部门提请批准逮捕、决定逮捕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逮捕;对公安等侦查部门立案侦查是否合法实行法律监督;对公安侦查机关提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案件决定是否批准;对立案侦查部门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实行法律监督。

  2.电话:(0515)86231130

  (五)公诉科

  1.工作职责:负责刑事及自侦案件的审查起诉、决定起诉、不起诉;出庭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法律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起抗诉和出庭支持抗诉。

  2.电话:(0515)86212901

  (六)反贪污贿赂局

  1.工作职责:主要负责对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侦查。

  2.电话:(0515)86233699

  (七)反渎职侵权局

  1.工作职责:负责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的受理、立案、侦查。负责分析我县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特点、规律,提出贪污贿赂犯罪、渎职犯罪的预防对策,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法制宣传。

  2.电话:(0515)86212759

  (八)监所检察科

  1.工作职责:负责对看守所是否遵守法律法规实行监督,检察被监管人员的守法和改造情况,维护监管秩序。

  2.电话:(0515)86231100

  (九)控告申诉检察科

  1.工作职责:负责来信来访及举报、控告、申诉、申请国家赔偿案件的接待、登记、分流、反馈,部分信访、举报材料的初查,申诉、国家赔偿案件的复查。

  2.电话:(0515)86232010

  (十)民事行政检察科

  1.工作职责:主要职责是受理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民事、行政生效判决和裁定的申诉案件,以及对法院审理民事、行政案件的活动进行监督。

  2.电话:(0515)86231135

  (十一)警务科(法警大队)

  1.工作职责:保护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案件的犯罪现场,执行传唤、参与搜查、协助执行强制措施、提押、提解、看管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维护检察机关专门接待群众来访场所的秩序和保障执行公务的检察人员人身安全,参与处置突发事件。

  2.电话:(0515)86219519

  (十二)案件管理科

  1.负责案件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扣押、冻结款物的监管;案件法律文书的监管;组织办案质量评查,业务统计、分析;案件管理工作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完善案件管理信息系统。

  2.电话:(0515)86211628

  (十三)检察技术科

  1.工作职责:主要负责计算机使用过程中的技术指导、检测维护,会议及重要活动的录音、照相,审讯监控及录像等工作。

  2.电话:(0515)86229863

  (十四)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

  1.工作职责:负责对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和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对公安等侦查部门立案侦查是否合法实行法律监督;对侦查部门提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案件决定是否批准;对立案侦查部门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法律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起抗诉和出庭支持抗诉。

  2.电话:(0515)86212901

  (十五)派驻检察室

  1.工作职责:查办利用职务便利,侵害损害经营者利益的贪污贿赂案件;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打击假冒伪劣、诈骗偷税等经济犯罪,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市场经营秩序;接受基层群众信访举报投诉,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等。

  2.电话:(0515)86212027

  编辑:吴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