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的工作任务要求,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充分发挥党史“以史鉴今,资政育人”的作用,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同做好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引导干部群众树立正确党史观,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8月20日,建湖县检察院到城南社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宣讲活动,以《学好百年党史、忠诚履职尽责,在新征程上展现新担当新作为》为题,给社区党员群众进行党史学习教育理论宣讲。
县检察院机关纪委专职副书记仲小平从《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的总则、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党史学习教育的内容、党史学习教育的主要方式、保障和监督、附则等六部分内容对社区干部进行宣传学习。并围绕“回顾党的百年光辉历程,更加深刻感悟党的初心使命;准确把握纪律规矩要求,坚决扎紧筑牢履职用权防线;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扛稳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三方面内容展开讲解。通过此次党史学习理论宣讲,社区党员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牢记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
此次理论宣讲是县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史学习教育重要指示的务实举措和进一步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的生动实践,也是建湖县检察院按照上级部署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七个一”系列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下一步将继续发挥检察职能,把贯彻落实《条例》与中心各项工作贯通起来,增强做好党史学习教育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深入挖掘红色文化资源,创新学习宣传方式,切实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