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建湖县院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对建湖县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的被告人夏志南、孙元华提起公诉。
现审查查明: 2014 年 6 月至 7 月,被告人夏志南(男, 58 岁)利用其担任高作粮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职务之便,在被告人孙元华(男,52岁)的指使下,挪用单位用于收购粮食的公款 360 万元归孙元华个人使用,事后孙元华仅归还 30 万元,剩余公款 330 万元至今未归还。
该院在提前介入夏志南涉嫌挪用公款罪一案过程中,就同案犯孙元华的处理问题与建湖县监察委进行沟通,达成共识,建湖监察委遂分别于2018年7月2日、7月24日将夏志南、孙元华移送审查起诉。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建湖县院:徐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