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建湖县院以非法销售窃照专用器材罪对许昌明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2024年2月至4月期间,许昌明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许可的情况下,从上线(身份不详)购入窃照专用器材,再加价出售给申奇鑫、雷昌盛、王珊、田军、梁梓明等买家违法所得至少 415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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