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有关负责人表示,人民监督员制度作为一项探索创新,从2003年起经历了先期试点、扩大试点、深化改革等多个阶段,在改革探索中逐步完善。实践证明,这项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实践活动中一项重要制度创新。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有利于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有利于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有利于防止检察机关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可能出现的差错,有利于密切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都把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纳入全面深化改革总布局作出具体部署。最高检、司法部按照中央部署,在认真总结十多年来制度运行实践的基础上,深入研究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研究出台了该《方案》。《方案》的出台,将进一步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渠道,提高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方案》的亮点之一是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和管理由司法行政机关进行,从制度上解决了“检察机关自己选人监督自己”的问题,提高了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最高检司法部印发方案全面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
2018-05-30 10:02:00 来源:
编辑:吴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