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北京12月7日电(检察日报全媒体记者李春薇)今天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会议指出,学习贯彻民法典,关键在于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领悟法条背后的“法理”,促进“四大检察”都能以“万法之基”“万法之母”的民法典精神内涵,引领各项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会议指出,要深化、落实以人民为中心。民法典调整规范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是新时代人民权利的宣言书,本身就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在立法领域的重要制度成果。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权利意识和法治观念日益增强,普遍希望对权利的保护更充分、更有效。各级检察机关必须落实好民法典关于人民权益保障的规定,回应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比如,民法典第187条规定:“民事主体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不影响承担民事责任;民事主体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优先用于承担民事责任”。这被称为“民事责任优先原则”,突出体现了人民至上的立法理念和价值追求。检察办案中要正确理解、贯彻,尤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要充分体现依法平等保护当事人的民事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