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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发布"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典型案例
2021-09-10 10:37:00  来源:正义网

  9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以“守护群众美好生活,贡献公益检察力量”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典型案例。这批典型案例有何特别?发布会上,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第八检察厅厅长胡卫列、副厅长徐全兵回答了记者提问。

  “大专项套小专项”,多维度全方位守护

  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涵盖面广,每个领域下都有细分领域,每个细分领域下的公益损害问题又分为很多类型,随着办案数量的增加、认识的深化和能力的提升,检察公益诉讼的办案涵盖面更广、类型更丰富、保护更全面。

  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包括广东省惠州市检察院督促保护东江流域饮用水源行政公益诉讼案等13件,其中涉及生态环境保护领域8件,涉及食品药品安全领域5件。

  胡卫列介绍,各地检察机关紧紧围绕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在专项划定的各重点领域办理了大量案件,典型案例涵盖了水污染、固体废物污染、尾矿污染、破坏野生动物保护、食用农产品、保健食品安全以及农贸市场管理等领域违法行为。

  食品尤其是食用农产品,从生产到百姓餐桌要经过若干环节,每个环节都关系到食品安全,既要加强源头治理,也要加强全程管理、末端治理,促进实现从“农田到餐桌”全流程食品安全监管。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检察院督促整治农贸市场快检室未依法检测行政公益诉讼案中,针对农贸市场快检室普遍存在的违法、不规范且缺乏监管等损害公益的问题,检察机关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促进快速检测规范到位,以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为切入点,从源头把好食用农产品安全关。

  检察机关综合运用各项检察职能,通过行政公益诉讼与民事公益诉讼相结合、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协作等,从多个角度、多种途径更好保护公益。如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瓯江山福庄岩段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公益诉讼系列案中,针对重要河流岸线同一地理范围内存在多个固体废弃物污染损害的复杂情况,检察机关综合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就向水体倾倒固体废弃物对违法行为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向怠于履行固体废弃物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实现全面整治。

  在具体开展中,各地通过“大专项套小专项”,解决本辖区公益损害突出问题。在浙江省检察院组织开展的“冷鲜禽”食品安全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中,杭州市富阳区检察院发现某乡镇的家庭农场在某网络交易平台上注册店铺销售冷鲜禽类,因缺少“一证两标”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通过检察建议分别督促负有不同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消除疫病传播隐患,保障禽类产品安全。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在专项监督活动开展以来,共启动区域性公益保护“小专项”43个,包括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地下水资源保护、母亲河保护、黑土地保护、打击非法处理病死畜禽等,通过“小专项”由点到面、由表及里实现更为细化深化的监督效果。

  徐全兵介绍,从专项监督活动开展情况看,在办案中发现了一些社会治理短板,如全流域、跨区划水污染治理难题依然亟待解决等。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继续以专项监督活动为依托,持续加大各重点领域办案力度,不断总结规律,提炼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和指引,健全完善重点领域公益保护的长效机制,着力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在促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独特制度效能。

  完善公益诉讼检察制度机制

  实践中,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损害多存在跨区划跨地域的特点。这次发布的四川省宜宾市检察机关督促整治金沙江水域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中,宜宾市检察院通过一体化办案机制指导金沙江(宜宾段)辖区内翠屏区检察院、叙州区检察院联合调查、联合办案,对久拖不决的污水直排金沙江问题开展跨区域协同治理,并以点带面开展长江生态保护专项监督活动。

  “检察公益诉讼从哪里来、到哪里去,都离不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张雪樵说,专项监督活动开展以来,检察机关立足助力国家治理现代化,始终关注并积极推进完善公益诉讼检察制度机制。

  他介绍,在探索跨区划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管辖机制方面,去年,最高检在最高法的支持下,指导上海、江苏、浙江等三省建立了环太湖流域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跨省际区划管辖协作机制。这一工作机制与以往很多跨区划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不同之处就在于加了“管辖”两个字,以往的协作机制主要涉及线索移送、调查取证、召开联席会议等。去年以来,检察机关已就长江经济带11省(市)、大运河沿线8省(市)形成相关机制,今年将就黄河、珠江、淮河、海河、辽河等大江大河,渤海、黄海、东海等海域以及重要山脉等建立跨区划管辖协作机制,推动此项工作机制的进一步完善。

  “在推进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建设方面,民法典为生态环境领域的惩罚性赔偿提供了实体法依据。”张雪樵举例说,最高检指导江西省检察机关办理了民法典正式实施后全国首例适用民法典、提出生态环境惩罚性赔偿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有力推动民法典绿色原则和生态环境惩罚性赔偿制度落地落实。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虽然尚无明确立法依据,但最高检与最高法、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探索建立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座谈会会议纪要,就深化实践探索、推动制度构建相关问题达成共识,起到指导实践的良好效果。

  在推进恢复性司法制度建设方面,各地检察机关通过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违法行为人赔偿生态环境修复、支付应急处置等费用,有效发挥生态损害赔偿修复功能;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生态修复机制对接,将自愿履行生态修复义务作为量刑情节;积极探索补植复绿、增殖放流、替代性修复等恢复性司法举措。

  目前,针对中央环保督察第二轮第二批、第三批线索所聚焦的中央企业、国有企业造成环境污染问题,最高检已交办21个省级院予以办理,确保违法行为不能一停了之,督促实现环境彻底修复,真正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

  探索的脚步永不停歇

  我们的美好生活由很多部分组成,包括空气、水等可见的自然环境,而日常消费、个人信息保护、文物文化等也会影响我们日常生活的美好指数。

  “公益诉讼检察自产生之日起就始终关注社会各方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胡卫列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公益诉讼检察要在更广阔空间守护人民美好生活,就应正确处理好专项监督活动重点领域、公益诉讼法定监督范围与新领域探索的关系。去年以来,我们在新领域探索方面的办案实践也取得突出成效,全年共办理案件两万余件,占全部办案数量的近20%。全国检察机关在持续聚焦法定重点领域打持久战、歼灭战的同时,以人民呼声为指针,积极稳妥进行新领域探索,有利于更好服务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需要。

  探索的脚步不仅仅在办案领域,还体现在办案方式上。福建省清流县检察院督促整治尾矿库行政公益诉讼案中,针对重金属尾矿库存在污染周边环境、汛期溃库垮坝风险问题,检察机关探索预防性公益诉讼,以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从源头上消除尾矿库重金属污染源,有效预防重大损害结果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安徽省怀远县检察院督促履行禁渔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中,鉴于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行了职责,公益诉讼目的全部实现,建议法院裁定终结诉讼被采纳,创新了行政公益诉讼结案方式,提高了办案质效。

  胡卫列表示,下一步,各地检察机关要将新领域探索与最高检已经部署开展的为期一年的“为民办实事破解老大难”公益诉讼质量提升年专项活动统筹推进,积极办理党委政府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硬骨头”案件,破解公益保护老大难问题,提升公益保护质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编辑:洪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