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宁波11月18日电(记者蔡俊杰 通讯员汪俏蓉 胡婷婷)国外知名涡轮增压器被大量仿冒,涉案金额高达一千余万元。近日,经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赵某、王某等人因假冒注册商标罪或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至有期徒刑十一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
博格华纳集团为全球主要汽车生产商提供先进的动力系统解决方案,是这个领域中公认的领袖。汽车涡轮增压器系统是该集团全球动力系统解决方案中的核心产品。2004年,该集团在宁波鄞州区注册成立博格华纳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是鄞州区重要外商投资企业。
由于市场认可度高,近年来,该公司生产的涡轮增压器被大量仿冒,严重侵害了企业的市场利益,更对安全行车造成严重隐患。
该公司报案后,公安机关经多方侦查查明,自2018年以来,赵某、马某、王某等人,在未取得博格华纳等权利人许可下,在辽宁省凤城市多地,采取以旧翻新的方式,制造假冒博格华纳等知名品牌的汽车涡轮增压器,并形成完整灰色产业链,由马某负责翻新清洗,王某提供假冒注册商标的外包装纸箱,韩某提供假冒铭牌。假冒产品远销广东、新疆、北京等多个省市,涉案金额高达一千余万元。
此案引起了鄞州区检察院的高度重视。该院在侦查阶段成立以分管检察长为首的专案组,启动鄞州区重大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提前介入机制,研判案件性质,精准引导公安机关高效取证。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该院及时向权利人送达《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积极探索权利人实质性参与刑事诉讼,保障权利人诉讼权利,并在技术部门支持下,整合梳理转帐记录和销售账册,向公安机关移送售假经销商的犯罪线索,最终立案监督十余名涉案人员,确保形成打击闭环,进一步净化行业市场。
日前,鄞州区检察院先后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对赵某等6人提起公诉,以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对王某等2人提起公诉。最后,法院依法宣判,赵某等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王某等人构成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至有期徒刑十一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
“实践中,此类案件常常出现犯罪嫌疑人被依法严惩,但权利人的经济损失却无法实际挽回的情况。”检察官表示,为最大程度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在打击犯罪的同时,鄞州区检察院根据该院制定的《检察机关参与促进侵权人向权利人合理赔偿机制》,积极促成涉案犯罪嫌疑人向博格华纳权利人合理赔偿,进一步实现权利人的权利修复、损失弥补等诉求,并对取得谅解的嫌疑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鄞州区检察院知识产权办公室还与宁波市公安局知识产权办案大队、鄞州分局经侦大队进行交流座谈,围绕涉外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新趋势、证据标准以及如何加强检企合作进行深度交流,确保辖区投资的国内外品牌同等保护,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