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三明3月2日电(通讯员邓高彬 夏志坚)近日,为确保闽江源头河道安全,福建省建宁县检察院牵头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河长办召开联席会议,对原有的《关于建立“五方联动”机制 协同推进濉溪流域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建立健全河、库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
根据《实施意见》,该院与参会单位建立了联席会议机制,明确专门联络员,决定每季度召开一次联络员会议,互通信息、交流工作经验,推进生态环境联动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同时,《实施意见》完善了生态修复机制,探索建立生态环境修复保证金制度,对怠于履行、无力履行修复义务或履行效果不好的,委托第三方开展修复工作,保障生态修复工作落到实处。为此,该院与参会单位健全协作配合机制,要求成员单位立足各自职能,打通衔接环节,就线索通报、联动执法、快速办案、监督修复等协作机制达成共识,细化分工、密切配合,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合力。另外,《实施意见》健全了普法宣传机制。通过多渠道开展预防生态环境犯罪宣传,公布开展“护河令”“护山令”“护鸟令”及生态环境联动执法信息,形成“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保障生态环境权益”的浓厚社会氛围。
据了解,2021年以来,为加强对闽江源头生态环境的综合治理,该院把打击闽江正源流域非法采砂行为作为检察机关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的一项重要工作,多举措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积极遏制非法采砂现象的发生。自专项活动开展以来,该院先后派出干警组成调研组实地考察采砂石料场10余处,走访沿河村庄18个、群众20余人,对12个无证砂场业主进行询问调查并形成调查笔录材料,并对非法采砂的场所进行拍照,固定证据。同时,该院从调查中发现,非法采砂现象难于遏制有暴利驱动、管理混乱、执行不力等因素,适时对县水利局、国土局、交通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及县、乡政府等多个单位和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4份,有效地遏制了该县非法采砂现象,保护闽江正源流域生态环境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