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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舟山:推动构建海洋执法司法协作机制共护海洋蓝
2022-04-07 08:51:00  来源:正义网

  2021年8月,浙江舟山海域发生了一起致9人死亡的海上渔船碰撞案件,因死者尸体未找到、肇事的渔船未达到交通肇事罪公私财产损失的认定标准等因素,侦查机关以欠缺交通肇事、重大责任事故等罪名的入罪要件为由认为无法立案。检察机关迅速会同侦查机关、海事法院等研究海上危险作业相关法律问题,决定先以涉嫌危险作业罪立案侦查,后随着沉没船只及被害人尸体被打捞上岸,案件证据体系逐渐完备。在进一步补充侦查的情况下,舟山市检察院将该案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向宁波海事法院提起公诉,该案于今年3月29日开庭审理。

  该案的办理促使舟山市检察院牵头建立海上安全执法司法联席会议机制。在该案提起公诉后不久,今年2月,该院组织召开了海上安全执法司法联席会议,宁波海事法院及舟山7家涉海行政执法部门和刑事司法部门成功会签《关于建立海上安全执法司法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同步建立完善重大案件会商、业务共研共建、联合专项行动、信息反馈通报等配套工作机制,海上安全执法司法联席会议轮值机制正式确立,会商路径正式打开。

  依据该机制,各涉海部门以内河船舶违法航行案处理为契机,综合考虑是否造成船舶碰撞、遇险,设施、设备受损,人员落水等因素,梳理出有无涉嫌危险作业罪等犯罪案件,在整治危害舟山海域海上运输和作业安全中,形成运用刑事手段打击的高压态势,进一步明确类案司法政策适用标准,解决定性难等问题。

  据了解,自2018年以来,舟山市定海区检察院联合辖区农业农村、海事、港航、自然规划等7个涉海执法部门,积极开展“护海、护渔、护岛”专项工作,通过执法船只对辖区海域进行常态化巡航检查,查办非法捕捞、破坏岛礁、非法倾倒废水等违法行为,发现公益诉讼线索,保护海洋资源和生态环境。“三护”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共联合开展巡查20余次,巡航1.1万海里,巡查无居民岛屿150余个。

  目前,舟山市检察机关依托联席会议、“三护”专项工作等,构建两级检察机关与海事、渔业等行政部门之间的线索移送、案件协查、执法司法协作等相关机制,变各自为战为协同作战,实现对涉海违法犯罪行为的全链条打击,多部门共同推动陆源污染防控、近岸海域综合治理、海洋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修复,构筑起海洋执法司法“大拼图”,共绘舟山海洋蓝壮美画卷。

  编辑:洪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