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对县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单位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负责本院驻看守所检察室工作。
赓续红色血脉 坚守初心使命——建湖检察院举行“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仪式
道德讲堂:“友善互助 德润检魂”
浓情腊八 温暖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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