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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县人民检察院 建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水晶泥”“起泡胶”等软泥玩具消费风险提示的通告
2021-08-30 09:32:00  来源:盐城市建湖检察院

  近年来,包括“水晶泥”“起泡胶”在内的软泥玩具受到未成年人喜爱,在全国一些地方畅销。软泥玩具硼元素含量普遍较高,部分还使用异噻唑啉酮类防腐剂,对儿童的健康存在较大风险。部分软泥玩具呈现半透明液态,与饮品相似并散发香味,容易导致儿童误食。

  鉴于未成年人的认知能力较弱,为了守好未成年人安全底线、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特此提醒未成年人及其家长和相关经营者关注软泥玩具风险:

  一、未成年人及家长应谨慎购买“水晶泥”“起泡胶”等软泥玩具产品,如需购买应选购正规厂家生产的软泥玩具,注意产品标识的年龄范围,并妥善保留购物相关凭证。不要购买无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的“三无”产品。一旦发现,请及时拨打“12345”进行投诉举报,或者向检察机关反映。

  二、经营者销售软泥玩具,应提升安全责任意识,履行产品质量义务。销售软泥玩具的外包装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执行标准、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以及材质主要成分等,明显位置有警示语,不得销售“三无”产品。

  三、未成年人在使用“水晶泥”“起泡胶”等软泥玩具时,家长必须做好监护,注意防止误食。使用软泥玩具后应及时洗手,防止残留有害物质摄入体内。

  特此通告

  建湖县人民检察院 建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30日

  编辑:洪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