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的帮教管理,预防脱管漏管、违反禁止令的规定和重新犯罪现象,我院刑事执行检察局对辖区范围内的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服刑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检察。首先到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居住地的司法所,详细了解司法所在对未成年人的监督管理中,是否严格遵循与成年人分开、给予身份保护等原则,是否针对未成年人的年龄、心理特点和身心发育需要等特殊情况,采取有益于其身心健康发展的其他监督帮教措施。其次是通过和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及其父母谈心,对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要求他们按照社区矫正的要求定期向司法所汇报思想,参加司法所组织的思想教育和公益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