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新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后,我们对所有固定资产进行了有效监督,提高了使用效益,防止了资产的不当损失和浪费,保障了资产安全。”建湖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干警王众说。近年来,该院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探索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固定资产安全、高效、合理使用。2017年以来,建湖县检察院制定了新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对固定资产逐个进行核查,落实资产存放地点、资产使用以及使用人等情况,随后录入资产管理系统,以科室为单位建立固定资产台账,落实到具体人,实行动态管理。此外,办公室还将清产核资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不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做到账表、账账、账卡、账实相符,形成产权明晰、配置科学、使用高效、处置规范的固定资产管理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