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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检察:办理现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施行以来全市首例强制医疗案件
2020-02-28 16:10:00  来源:盐城市建湖检察院

  近日,建湖县院在办理现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施行以来全市首例强制医疗案件中,依法对涉嫌故意杀人(未遂)的陶某某提出强制医疗申请。

  此案因系精神病人欲暴力杀害父母重大恶性刑事案件,社会关注度较高,建湖县院采取三项措施,确保办案质效。

  一是积极引导侦查。建湖县人民检察院组织精干力量办理本案,积极加强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主动提前介入,参与现场勘验,引导公安机关侦查陶某某的精神病史、监护人的监管能力、并向周边邻居了解其平时表现。

  二是严格审查把关。根据现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新增第五百三十八条、第五百四十一条,办案人员全面查看陶某某强制医疗各项台账资料,对陶某某的治疗、监护、安全、生活卫生条件等情况进行全面检察,就陶某某的病情特点、发病原因、诊疗方案及治疗效果向主治医生进行了解,并与陶某某进行交谈,全面了解被申请人现阶段精神状况、是否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性等问题。

  三是争取司法救助。陶某某因家境困难未聘请律师,办案人员主动帮助陶某某提出了法律援助申请,充分保障被申请人的合法权利,并为陶某某的监护人积极争取司法救助资金,体现检察人文关怀。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文稿:刘美兰

  审核:陈扣连

  编辑:洪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