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全面贯彻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建湖县人民检察院采取教育引导、风险研判、督查督办、跟踪问效四项措施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成果转化应用工作,廉政风险防控成果转化应用与检察工作呈现出了“叠加效应”,保证了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落实责任。院党组成立以党组书记、征汉年检察长为组长的廉政风险防控转化应用领导小组,负责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全院动员、全员参与,把廉政风险防控转化应用与部门日常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一以贯之把廉政风险防控转化应用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学习教育,增强行动自觉。每月组织一次《廉政风险防控手册》集体学习,切实使每位干警做到对岗位职责、权力运行流程、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入心入脑,知行合一。
三是加强分析研判,完善防控措施。院党组定期召开廉政风险防控分析研判会议,分析司法办案、干部选拔任用、重要项目安排、重大工程建设、监督执纪等方面廉政风险形势,通报典型案事例,打好预防针,关好“水龙头”。
四是加强检查监督,落实问责通报。检务督察专项检查组每月抽查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学习情况和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对廉政风险相关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廉政风险防控成果转化应用不力的部门和相关责任人责令即知即改。
文稿:马汝洋
审核:陈扣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