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申请当义务巡查员,和你们一起守护九龙口!”日前,三名涉嫌非法狩猎的犯罪嫌疑人,写下公益劳动申请书。他们作为义务巡查员,将为九龙口国家湿地公园提供6个月的公益劳动,每月巡查不少于2次。
九龙口,国家湿地公园、4A级旅游景区。由九条自然河道汇集而成,是世界稀有保存完好的澙湖型生态湿地,拥有3000多公顷原生态植被。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红色名录、有“鸟中大熊猫”之称的濒危物种震旦鸦雀,在这里被多次记录到。
万顷湖荡湿地,是鸟儿的天堂,却是少数犯罪分子眼中的“狩猎场”。今年初,卞某某等三人为了饱口腹之欲,用限用的高毒农药“呋喃丹”和稻谷搅拌调制毒饵,撒在荡区内,引诱获鸟儿食用。次日驾船捡拾,被现场抓获时,31只鸟儿惨遭毒手。
被毒杀的野生鸟类中,有黑水鸡、斑嘴鸭、白眼潜鸭,都属于国家保护的“三有”陆生野生动物,该案不仅仅触犯刑法,更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4月24日,建湖县人民检察院对这起“毒鸟案”,向东台市人民法院黄海湿地环境资源法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除了追究非法狩猎的刑事责任,还要求三名被告承担9700元的民事赔偿,同时在省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此前,经过检察机关的训诫教育和普法宣传,三名被告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接受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和公益诉讼赔偿请求,并主动申请担任九龙口湿地的义务巡查员,为湿地提供公益劳动。
“将破坏湿地的被告人,变为湿地资源的守护者,在惩戒犯罪的同时,增加了湿地保护力量。”直接承办该案的建湖县检察院征汉年检察长这样说。
九龙口湿地位于盐城、淮安、扬州三市四县交界,芦苇丛生、宛如迷宫,为犯罪分子创造天然隐蔽条件。由于保护标准高、执法盲区多且监管难度大。
去年初,6位省人大代表联名提出议案,建议建立九龙口湿地保护联动机制,该建议被省人大常委会列为年度重点处理的20件代表建议之一。
根据人大代表建议,建湖县检察院与当地农林资源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建公益保护共同体,强化对湿地环境资源的协同保护,并与阜宁县、宝应县和淮安区检察院联合制定公益保护协作意见,常态化开展联合巡查工作,推动“多元共治”,有效助力湿地生态保护。
近期,卞某某等人涉嫌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将公开开庭审理。
文稿:邵 波、王小刚
审核:陈扣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