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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联合打击洗钱犯罪 检察金融在行动
2020-06-11 16:10:00  来源:盐城市建湖检察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惩治洗钱犯罪工作的通知,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6月9日上午,建湖县人民检察院与中国人民银行建湖支行开展打击洗钱犯罪的工作交流会议在建湖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人民银行建湖支行副行长赵刚、金融服务部主任孙兰琴代表该行参会,建湖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徐书琴、办公室主任吴其锋出席此次会议。会议由建湖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姜艳主持。

  

  在交流会上,姜艳副检察长从法律专业方面详细解读了洗钱罪在司法实践中的犯罪形态,包括其上游犯罪类型、涉及的共同犯罪、牵连犯的行为定性以及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等相似罪名之间的辨析。赵刚副行长在会上就金融系统内部关于反洗钱工作的监管、惩处机制也作了相关的介绍,检察机关与金融单位在《辖区内年内推动洗钱案件宣判的工作方案》构建工作方面作了相关的交流沟通,并达成构建打击洗钱犯罪联合机制的共识。

  

  姜艳副检察长表示,检察机关全面履行检察职责,主动服务发展,为人民司法,并从检察角度为机制的建立提出以下意见:一是要强化线索排查。由掌握第一线索关卡的金融监管系统与县公安局、纪委监察委等侦查、调查机关强化合作,对洗钱罪的上游犯罪中出现的相关线索能够及时醒觉,及早立案。二是要介入引导侦查。构建监管、侦查机关之间通畅的信息共享渠道的同时,由侦查机关依法提请检察机关第一时间介入案件侦查,提出实质性引导侦查取证意见,确保案件证据质量。三是要自行补充侦查。检察机关在审查洗钱犯罪案件中,充分发挥补充侦查力量,完善证据的补充工作,在不延长、不退查、不提高案件比的情况下内,把握好因法条竞合可能出现的交叉空间内的证据精确度,实现对洗钱犯罪的有效打击。四是要召开联席会议。由人民银行牵头,召开公、检、法、监的联席会议,集中采纳多方意见,形成会签规范性文件,构建成高效、可操作性的联合机制,努力为打造建湖打击洗钱犯罪提供智慧支撑。

  本次会议确立了检察、金融系统之间的联络员制度,助力全县联合打击洗钱犯罪机制。参会的赵刚副行长表示,将把检察机关提出的意见建议体现在即将出台的联合机制文件中,真正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落到实处。

  文稿:陈 艳

  图片:钱 城

  审核:陈扣连

  编辑:洪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