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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检察:强化提前介入机制,有效降低“案件比”
2021-02-09 08:46:00  来源:盐城市建湖检察院

  2020年以来,建湖县检察院在刑事诉讼工作中将工作端口前移,不断转变思维理念,改进工作做法,完善刑事检察工作提前介入机制,将提前介入工作实质化,有效提升了案件质量和整体办案水平。2020年建湖县院刑事检察部门“案-件比”1.05,位列全是第一、全省第五,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一、完善介入工作机制,提升介入的科学性。案管部门会同刑事检察部门出台《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工作流程》,将介入流程、介入方式、介入时限等问题纳入制度化的工作流程,提倡书面介入为主、口头介入为辅,使提前介入更加规范化,避免介入工作因过于随意性而不具有说服力。

  二、依托政法数据平台,确保介入的主动性。利用政法数据平台,充分发挥筛查信息、交流传输、动态跟踪的重要作用,及时了解公安机关案件信息,及时介入疑难、复杂案件,有效促进提前介入工作的实质化开展。通过平台掌握所有案件信息,主动筛选、确定需要介入的重点案件,保证介入有的放矢,变被动为主动。

  三、提高案件分析能力,强化介入的针对性。根据犯罪嫌疑人是否明确的具体情况区别引导;针对室外现场和室内现场的不同情况区别引导;针对陈年积案和新发案件的不同情况区别引导。在固定基础性客观证据后,重视对犯罪嫌疑人的审讯工作,掌握有利时机介入现场勘查进行监督,有效防止因程序问题导致证据效力丧失或降低而影响诉讼效果。

  四、准确把握工作定位,保证介入的实效性。会同侦查机关充分交流,减少阻力、形成合力,明确引导侦查不能代替侦查,重点是通过介入侦查的方式使侦查人员认识、改正问题。组织干警深入学习和研讨相关案例及法律规定,确保提出真正有参考价值的意见或建议,提高提前介入的实效。

  文稿:彭 婧

  审核:陈扣连

  编辑:洪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