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建湖县检察院立足检察公益职能,聚焦辖区河湖湿地生态资源,坚持“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社会治理”原则,积极参与建湖县九龙口、西塘河等河湖水资源生态治理,在守护水韵九龙源头活水上,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参与源头治理。
以公益诉讼办案为抓手,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等方式参与水资源生态源头治理,督促行政主管机关依法履职,保护社会公共利益。针对西塘河水源地“禁养区”畜禽养殖问题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搬迁,相关部门第一时间整改回应,得到全国人大代表鲁曼在《检察日报》的发文点赞。主动强化与县河长办的沟通联络,共同整治庆丰镇高丰村非法填埋农村河道、东塘河“僵尸船”停泊等“两违三乱”问题,促进生态河道建设,发挥城乡水网涵养水源、净化水质的作用。
二是加强综合治理。
环境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形成合力才能最大程度上提高保护环境保护质效。与东台市人民法院、盐城市建湖生态环境局、九龙口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等六单位联合制定《九龙口湿地环境资源司法与公益保护的实施意见》,发挥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行政管理与公益保护合力。同时针对多地相互交界执法盲区多、多方协同保护监管难度大等问题,牵头盐城市阜宁县、扬州市宝应县和淮安市淮安区三市四县区检察院开展跨区域协同保护,共建公益保护共同体。
三是强化社会治理。水资源综合治理还需要借助社会大众的力量,才能实现现代化治理目标。建湖县检察院坚持行政公益诉讼的“检察主导+公众参与”,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河湖湿地保护,建立公益诉讼举报线索奖励制度,聘请九龙口旅游管理公司总经理等10人担任公益观察员、志愿者,共同守护水美建湖。全国和省市县四级人大代表专门观摩黄沙港、西塘河现场,公益诉讼整改效果得到代表们的高度肯定。
文稿:陈艳娇
审核:陈扣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