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建湖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许雪峰主持召开审委会,审议县法院、县检察院共同草拟的《关于适用速裁程序办理刑事案件的实施办法(试行)》。建湖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征汉年应邀列席会议,检委会专职委员邵波、第一检察部主任嵇绍兵参加了会议。
会上,汇报人就《实施办法(试行)》的制定背景、工作原则和主要条款作了详细介绍;与会审委会与检委会委员就推进刑事速裁程序的必要性、可行性、实践中的难点等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并就该文件的内容提出修改意见。
征汉年检察长在听取审议后,发表了检察意见指出,法检是法律职业共同体,都是为了维护公平正义而履行法定职责、承担司法责任,我们的责任一致、目标一致、价值一致。适用速裁程序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重要体现,要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有效开展速裁程序,推动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繁简分流,从而节约司法资源,提升办案效率,及时惩治犯罪,共同向社会展示公正为民、干净担当的司法形象。
随后,审委会委员在深入讨论的基础上对该事项进行了表决。
许雪峰院长表示,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办理认罪认罚刑事案件,是法检两院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和“两高三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是深入推进刑事案件繁简分流的具体体现。下一步,将继续与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密切配合,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提升刑事案件审理质效。
文稿:罗 莹
图片:曹向前
审核:陈扣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