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被强制医疗人员的健康权、生命权等合法权益,确保强制医疗工作的依法顺利进行,近期,建湖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员额检察官对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开展了强制医疗专项检察监督工作。
员额检察官现场查阅了全部建湖籍被强制医疗人员名册、相关法律文书以及被强制医疗人员个人病历等材料,并与强制医疗机构的相关负责人员开展交谈,全面了解该院强制医疗工作情况、被强制医疗人员基本生活情况、精神表现及近期治疗效果。对强制医疗费用支付、强制医疗解除、被强制医疗人员转诊等工作进行深入交流。针对医院提出被强制医疗人员的治疗费用和生活保障费用落实难等问题,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共同解决强制医疗费用落实问题。
强制医疗执行监督是刑事诉讼法授予检察机关一项重要的法律监督权力,也是一项重要的法律监督职责。下一步,建湖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法院、医疗机构的沟通协作,畅通信息交流渠道、建立健全合作机制,推动强制医疗执行工作规范开展,保障被强制医疗人员合法权益,消除社会安全隐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文稿:张二来
审核:陈扣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