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建湖县检察院联合十家单位成立“建湖青少年帮教联盟” 打造青少年保护新格局
2021-11-26 17:39:00  来源:盐城市建湖检察院

  近日,盐城市建湖县检察院联合公安、法院、民政、教育、妇联、共青团等十家单位共同成立“建湖青少年帮教联盟”,统筹家庭、学校、社会、政府、司法等未成年人保护力量,进一步加强青少年犯罪预防与犯罪后教育矫治工作,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青少年保护新格局。

  一、建章立制,打造青少年保护“新架构”。一是制定建湖青少年帮教联盟章程。建湖县检察院牵头制定联盟章程,章程规定联盟职能、成员单位、组织机构、工作机制等内容。同时规定联盟宗旨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及“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动员组织联盟力量、促进联盟成员联动、保证帮教工作实效,实现对全县罪错青少年帮教一体化,形成预防青少年犯罪的长效机制。二是健全完备组织领导机构。联盟的最高权力机构是成员大会,由联盟全体成员组成。联盟的常设机构为秘书处,设于建湖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负责联盟日常联络工作。同时成立全县青少年帮教联盟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负责人员、工作人员承担本单位青少年帮教工作的具体事务,推动联盟成员单位各司其职、高效行动。二是实行双向通报、联席会议工作机制。青少年帮教工作涉及多成员单位,成员单位间建立工作联络,并由各信息工作联络员向联盟秘书处报送工作联络落实情况。开展双向通报制度,由各成员单位指派信息工作联络员定期向联盟秘书处报送工作报告,经联盟秘书处汇总整理报理事长审阅后及时向各联盟成员单位发布。实行季度联席会议制度,通报青少年帮教开展的情况,共同研究新问题,并提出相关对策共同审议解决。

  二、部门联动,聚合青少年保护 “新势力”。一是举行联盟成立“揭牌仪式”。揭牌仪式标志着全县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由之前的“单一作战”转变为“协同作战”。联盟将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探索新形势下加强青少年帮教工作的方法,推动成员单位间深度融合,促进全县青少年帮教工作有效衔接,形成帮教合力。二是发挥成员单位各自优势。建湖县检察院与县公安、法院、民政、团委、妇联等10家职能部门会签《关于建立建湖青少年帮教联盟协调配合机制的意见》,构建由检察机关牵头,充分发挥成员单位在就业指导、家庭教育、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各自优势,形成全县青少年帮教工作的综合保护体系。三是整合社会帮教资源。通过建立青少年帮教联盟,建湖检察院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社会帮教工作,与阳光心理健康服务中心签订未成年人亲职教育、帮扶教育合作协议,引入集社工、心理咨询师、志愿者等社会力量为一体的专业团队。选聘来自社区、网格、学校等组织的工作人员担任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观察员,不断延伸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触角,开启“未检+N”工作新模式。

  三、多向发力,创造青少年保护“新成效”。一是联合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建立多部门合作开展法治教育长效机制,实现“多部门联合进校园”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开展“联盟者+志愿者”进课堂活动。建湖县检察院制作并整合法治宣讲稿,联合各成员单位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以预防校园暴力、“断卡行动”、防性侵等主题,创作“法治微课堂”等宣传作品在学校进行展播,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二是建立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中心。建湖县检察院牵头公安等联盟成员单位积极探索建立有效保护未成年人权益、避免“二次伤害”的案件办理制度,筹建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中心,推行“一站式”询问工作机制。凝聚成员单位力量,构建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司法救助、医疗救助、强制报告等综合保护协同机制,对青少年帮教工作事宜开通“绿色通道”快速、有效办理。三是融入社会综合治理体系。建湖县检察院联合其他联盟成员单位定期组织开展涉未成年人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校园保卫力量、安全管理制度、应急处置机制等逐一检查,加大对辖区内网吧、宾馆、培训机构等安全隐患排查,向社会宣传普及强制报告制度,推广盐城检察机关强制报告小程序,为广大青少年营造绿色、健康的生活环境。

  文稿:何薇枫

  审核:陈扣连

  编辑:洪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