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检察院牢固树立“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的办案理念,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对司法办案的引领与示范作用,始终坚持多办案办好案,努力打造典型案例、精品案件。今年以来,我院共有2件被评为市级检察机关典型案例、5件被评为省级检察机关典型案例,另有2件被省院推荐至最高检参评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
一、重视理念转变,将“案例意识”内化于心。建湖检察院定期组织学习最高检发布的各类典型案例、指导性案例,重点学习事实认定、证据运用、法律适用、政策把握等方面的办案理念和经验做法,结合本地实际提出办理该类案件的对策建议,培养检察官案例意识,提升典型案例敏感性。院党组要求业务部门向前深植检察官精品案例意识,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注重加强典型案例的挖掘、培育,提前做好案件甄别,紧扣案件细节,按照精品案件标准规范办案流程,紧盯法律适用,审慎把握司法办案标准,提升精品案例的储备力度,促进案例培育成果的转化。
二、突出示范引领,将“案例意识”外化于形。建湖检察注重检察产品的社会效应,将典型案例、精品案件作为提升群众满意度的“指挥棒”,积极回应群众司法需求。在办理倪某某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案时,了解到倪某某系当地某创新型涉农企业的实际经营人,该企业解决了百余村名不出村就业问题,带动当地现代农业企业化进程,追究倪某某的刑事责任,可能影响企业申请贷款、参与招投标等问题,增加企业无法及时兑付土地流转金、发放农民工工资的风险,检察官遂依职权召开公开听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综合评估,用准用好不起诉权,切实保护民企发展,让护企法规真正落细落实,获社会各界高度肯定。该案被市级检察机关评为保护民营企业发展典型案例。
三、强化制度建设,将“案例意识”固化于制。实行“谁办案谁编写”原则,各业务部门聚焦精品案例重点,由办案人员或指定人员将案件内容总结提炼,用心转化。部门长加强指导力度,引导督促案例撰写人对前期汇总收集的素材及时总结,按照上级检察机关案例选报要求,从体现典型性、代表性角度深度挖掘、提炼、加工,保证报送案例的质量。检察业务管理部门紧跟检察工作重点,每季度、年度汇总、收集业务部门典型案例,将典型案例评优情况作为检察官绩效考核和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
文稿: 王 玉
审核:陈扣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