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检察院前移刑事诉讼工作端口,不断转变思维理念,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始终坚持“三再”模式,加强对重大疑难案件的全面“会诊”,力求案件办理“准、全、透”,杜绝“失察、失真、失误”,切实提升案件质效。
一是精品意识再强化。对在手的大案、要案,集中办案力量,专业化、规范化、精品化办理,在“精”“准”“实”上下功夫,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坚决防止人为拔高或降格处理。一方面,推进提前介入实质化。把握好提前介入的时、度、效,对案件定性、证据瑕疵、线索移送等问题“早发现、早研究、早解决”。另一方面,完善重大案件会商制度。及时梳理汇总办案中的难点堵点问题,深入研究,加强请示汇报,提出破题之策,确保案件查得全、定得准、诉得出、判得下。
二是办案质量再把紧。在审查中坚持“专业化、高质量”为主线,依照以审判为中心、推动庭审实质化的标准,严格诉前把关,决不能“带病起诉”。落实落细案件请示汇报制度和会商制度,对重大疑难、有分歧的案件,主动提请检委会研究和向上级院请示汇报,着力提高公检法联席会商质量,解决案件定性和法律适用问题。同时,强化案件指导作用。组织学习最高检汇编的典型的案例,开设“融培训”,用“小课堂”形式讲授司法解释、政策文件、经验做法、典型案例等,提高专业化办案水平。
三是办案效率再提高。把案件清结作为重点工作,全力推进案件提速增效。一方面,严格对证据能力的要求,积极引导公安机关及时、规范、全面收集证据,实现审查与补侦之间的良性互动与共赢。另一方面,持续开展在办案件专项督导,实行一案一策、一案一督、一案一推进,对已经办结案件查漏补缺、重点深挖,保证打击犯罪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文稿:李 丹
审核:陈扣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