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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检察“三字经”稳步提升检察业务数据质量
2022-02-22 16:09:00  来源:建湖县检察院

  建湖县检察院坚持始终将“严管厚爱”的工作理念贯穿案件管理全过程,着力加强案件信息录入、强化统计数据监管,稳步提升检察业务数据质量。

  一、突出“填”,强化源头管控。从填录原则、修正程序、责任落实等方面对办案检察官、部门负责人、数据管理员等各环节、各岗位的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将数据填录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责任部门,切实强化数据填录主体责任,保证统计工作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针对2.0系统案卡项内容、名称设置变化,按案件类别罗列案卡信息的必填项、易错项及逻辑关联项,为办案检察官正确填录案卡提供基础支持。

  二、狠抓“核”,构建监管网络。在各检察业务部门设置兼职数据管理员,对本部门各条线当月所办理案件的案卡填录情况进行逐一巡查,及时修正,增强发现问题的时效性,从数据“源头”提高准确性。办案部门负责人不定期检查本部门案卡填录情况,核查是否存在虚报、瞒报、漏报、错报等情形,确保数据及时、准确、全面,切实提升核心业务数据、重点工作等各类案件信息录入工作的质量与效率。数据管理员对全院案卡信息填录进行协调、指导、复查,并对本院业务数据的规范性、真实性进行日常审核,把好数据质量的最后一道关口,推动案件办理活动的动态监管横向监督和纵向监督共同发力。

  三、实现“赢”,促进司法公正。加强各部门互动配合,提高数据质量,夯实业务分析基础,案管“深分析、找问题”,业务“提对策、解问题”,实现优势共享、资源共享,推动管理理念和办案理念的共同更新、管理机制与办案机制的共同完善,实现内部双赢多赢共赢。积极探索,着力深化业务数据共享和外部联合监管,通过定期与公安、法院等单位进行相关数据比对,核查是否存在数据不一致、不匹配的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研讨解决、达成共识,坚决杜绝数据造假,实现政法部门之间资源共享和信息优化,保证检察机关业务数据质效,树立执法司法公信力、权威性,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文稿:孙春阳

  审核:陈扣连

  编辑:洪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