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建湖县检察院与建湖县河长制办公室签订《关于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全面推行“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
《意见》明确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建立协同领导、信息共享、办案协作、联合工作、日常联络等五项具体工作机制,实现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形成河湖生态保护合力。
今年以来,建湖县检察院共协作办理涉水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3件,邀请县水利局“外脑”协助办理的一起长江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入选全国涉水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