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最高检“质量建设年”工作部署,建湖县检察院深入贯彻司法责任制要求,充分运用检察一体化履职,探索案件管理与检务督察配合衔接机制,强化司法办案内部监督合力,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协同共促办案程序规范。案管部门在开展日常流程监控中,针对发现的流程问题,向业务部门制发《案件流程监控通知书》,同步将相关流程监控材料送检务督察部门备案。针对经督促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反馈的情况,及时向检务督察部门移送线索,共同督促办案规范。
联动助推案件质量提升。联动参与案件评查,案管部门严格落实最高检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要求,根据省市院评查工作规定,常态化会同检务督察部门开展案件重点评查、专项评查工作,注重从质量评查中发现和纠正司法行为不规范问题,充分发挥联合评查倒逼提升办案质效的作用。
互通凝聚内部监督合力。对收到的接待不规范、公开文书不当等行为反映,及时通报检务督察部门进行备案记录,并通过双向移送机制确定专人对接线索移送及处理工作。通过同时设置案件质量、案卡填录情况等正向考核内容及负面评价考核项目强化考评引导,保证责任追究有效,实现业务管理与内部检察权监督共赢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