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检察院下发通报,公布10件全省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建湖县检察院在盐城市检察院精心指导下,就“社区万能章”问题制发的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入选。
根据国家六部委2020年印发《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指导意见》,包括亲属关系证明等在内的证明事项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建湖县检察院在民事检察办案中发现,少数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超越职权违规出具亲属关系证明,证明内容不真实,且证明形式不规范,导致少数案件中普通公民以当事人近亲属身份参与诉讼。“公民代理”出现新的变异现象,扰乱诉讼秩序、损害司法公正。
违法问题虽系偶发,但却反映村级组织出具证明工作深层次问题。为堵塞问题漏洞、促进诉源治理,建湖县检察院积极能动履职,系统分析问题成因,向相关主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开展专项整治并下发专门通知,明确证明事项正面清单14项、负面清单20项,统一规范证明式样。为增强检察建议整改落实实效,按照中办、国办《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下沉基层一线,督促引导村“两委”学法用法,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实现村级组织出具证明工作长效管理。
去年以来,建湖县检察院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从单纯“治罪”走向综合“治理”,扎实开展检察建议工作,共结合司法办案由表及里、由点及面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0份,努力以“检察之力”服务保障“建湖之治”,2份收录全省优秀检察建议专刊,1份检察建议分别入选省、市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