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建湖县人民检察院聚焦行刑反向衔接,在依法合理适用不起诉权的同时,积极督促有关机关加强不起诉案件的行政处罚,确保司法执法公正,促进社会综合治理。
一是切实转变理念,提升履职能力。该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积极谋划部署推进,要求相关部门全面掌握行刑双向衔接的要点、重点,提升检察业务能力。同时结合该院办案工作实践,制定了《行刑双向衔接工作规程(试行)》,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保障不起诉案件行刑衔接畅通规范。
二是延伸衔接广度,形成监督合力。对内,该院行政检察部门与刑事检察部门形成常态化的联系协助机制,实现信息共享、无缝衔接,确保错当其罚。对外,与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司法局会签了《关于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检察衔接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与各行政部门加强沟通联系、案情通报,打出监督“组合拳”,形成共治合力,助力社会治理。
三是落实精准监督,提升办案质效。对今年来办理的不起诉案件从罪名、案情等方面进行全面梳理,实质化推进反向衔接工作开展。推进过程中,听取了刑检部门检察官、部门线索移送意见,对未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意见的案件行政处理情况向建湖县公安局进行书面征询,并得到了相关回复,对符合检察监督立案标准的予以进一步调查核实。
下一阶段,建湖县人民检察院将围绕做好不起诉“后半篇文章”,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行政检察”融合监督优势,强化与相关单位的沟通联络,探索大数据赋能行刑衔接,提升社会治理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