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文明单位创建,引导干警职工自觉做到文明出行、安全出行,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和文明秩序,积极倡导文明新风,3月7日,建湖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开展文明交通普法教育活动。
学会规避出行风险,保护自身交通安全,是每位出行人的必修课。此次文明交通培育活动紧贴干警职工日常出行实际,结合上下班车辆高峰的时间、路段节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从机动车礼让行人、电动车上牌、“一盔一带”等方面,用多个真实办理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为职工干警讲解了交通安全常识,强调了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叮嘱干警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养成文明交通习惯,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文明始于心,创城践于行。本次文明交通培育活动提高了干警职工对文明交通、安全出行的意识。下一步,建湖县检察院将持续深入开展文明交通培育活动,充分发挥全省文明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扎实推进 “全国文明单位”争创工作,实现以文明单位“小创建”助力文明城市“大创建”,为我县文明城市建设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