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连着你我他,安全系着千万家。为推进文明单位创建,进一步加强干警职工文明交通教育,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和文明秩序,5月21日,建湖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开展文明交通普法教育活动。
活动中,针对干警职工的交通出行安全情况开展排查,特别是对非机动车主是否佩戴头盔、是否规范上牌等问题进行自查自纠。第二检察部主任吴宏伟用生动的案例列举了闯红灯、横穿马路、在车行道上停留嬉闹、跨越道路隔离设施、过街时突然加速等不文明行为带来的危害,强调了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倡导干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守法出行,保证自身生命安全。
厚植精神沃土、夯实创建基础,外展文明形象、内领文明风尚。本次文明交通普法教育活动提高了干警职工文明交通、安全出行的意识,促进文明交通常态化、持久化。下一步,建湖检察院将以文明单位创建为契机,持续深入开展文明交通培育活动,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守法规知礼让,争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倡导者、传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