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人民检察院始建于1950年4月。现有编制数70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67人,行政附属编制3人,在职在岗职工91人,内设8个部门,班子成员5人,其中正副检察长3人、政治部主任1人、专职委员1人;检察委员会委员12人,中层干部23人。
多年来,建湖县检察院认真贯彻省、市院和县委的各项部署,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不断推进各项检察工作不断向前发展。院已连续多年被评为“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市文明单位”和“县文明单位”;刑事执行检察、侦查监督、公诉、未检、公益诉讼等多项工作走在全市前列;“检察官训诫”、“监督保障监所连续65年安全无事故”等一批创新创优项目得到高检和省、市院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