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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战“疫”在线追赃17000元
2020-03-12 17:05:00  来源:盐城市建湖检察院

  “经过检察院的努力,韩某已将剩余赃款17000元退还,我表示谅解,对他不追究刑事责任”。近日,建湖县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的微信收到这样一份特殊的“谅解书”。事情,还是要从年前说起。

  

  年前,该检察官受理了韩某诈骗案、信用卡诈骗案。在听取被害人戚某意见的过程中,检察官了解到被害人在上海从事房产中介工作,已辞职并准备年后重新就业。2020年这个因疫情影响令人记忆深刻的新年过去了,检察官考虑到被害人目前无业的状况,再次主动联系被害人了解情况。被害人的两个儿子(分别上六年级和初中)年前至上海与被害人团聚,因疫情影响无法回老家,而被害人亦因疫情影响暂时无法就业,还要承担房租及日常开销,经济顿时陷入困难。承办人检察官从服务民生大局出发,多次联系嫌疑人,嫌疑人表示自己无力退赃,其父有能力愿意代为退赃,但嫌疑人因涉嫌犯罪而不愿意回家寻求家人帮助。在检察官的多次释法说理及开导下,嫌疑人与父亲取得联系,其父主动联系承办检察官了解案情后,当日代为退赃17000元,这也就有了本文开头被害人的那份谅解书。

  

  本案起诉环节的处理获得了被害人及嫌疑人的一致感谢,体现了检察机关的人文关怀。打击涉疫情犯罪和关怀涉疫情民生并举,战“疫”!建湖检察人一直在路上!

  文稿:徐婷婷

  审核:陈扣连

  编辑:洪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