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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01-19 17:06:00  来源:

 

建湖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7.1.12) 

 

2017112日在建湖县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建湖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胡立东 

 

2017年全县检察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会议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12年以来,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院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县第十三次党代会、县十七届人大做出的决议决定,在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向上向好。五年来不忘初心、服务大局,共受理各类案件4404件,结案4385件,办结率99.6%;五年来砥砺创新、克难奋进,检察工作的人民性、检察官训诫等7项工作经验在全国推广;五年来忠诚履职、争先进位,荣获省市以上表彰3652人次,连续12年被评为“江苏省文明单位”,涌现出“江苏最美基层干部”“全省检察业务标兵”等一批先进典型。

一、积极作为,全力保障改革发展稳定

立足检察职能,深入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全力服务“四大战略”,厚植百姓获得感。

全力服务发展大局。聚焦主题主线,出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行动计划》等11个文件,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优势,依法保障供给侧改革。聚焦产业发展,制定《关于在检察环节为中小微型企业发展服务的实施意见》《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先后开展各类为企服务活动160余次,帮助审查合同310余份。聚焦绿色发展,助力美丽乡村建设,督促履行环保行政处罚决定5起,依法查处农村厕改贪腐案11件。聚焦民生发展,深入县开发区高桥村、上冈桃园村等村居开展“三解三促一加强”等活动,结对帮扶194户贫困家庭,办实事897件次;干警陈扣连在下访工作中获评“江苏最美基层干部”等系列表彰。

全力助推依法治理。注重风险研判,及时分析研判法治建设、平安建设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先后撰写调查报告29份,个案分析报告41份,提出对策建议180余条;针对换届选举、医疗市场监管等问题提出的对策建议得到省检察院和市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注重维护民利,向中储粮盐城直属库等单位提出纠正“打白条”意见11项,保障全县1287万元售粮款及时兑付到位;与执法单位联合行动,成功打掉利用网络跨境销售假药的庄某等17人犯罪团伙;对制造销售“硼腐竹”“铝包子”的12名被告人提起公诉,保障百姓“舌尖上的安全”。注重普法惠民,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开展“普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检察行”等系列巡展活动70余场次,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传播法治正能量。注重监督行政行为,介入学校周边环境整治、消防检查、行政征收等活动42批次。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依法打击各类犯罪,批准逮捕776957人,提起公诉23313220人,办理了公安部督办的连某等23人利用网络传播淫秽物品案、李某等30人非法窃取77万余条公民个人信息案。依法保障群众财产,从严从快查处了徐某挪用社保帐户公款案,妥善处理涉及171名群众存款安全的潘某诈骗案、涉案金额达2亿元的许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依法落实宽严相济司法政策,敦促犯罪嫌疑人悔罪赔偿,刑事和解28件,司法救助39名刑事被害人。依法纠治缠访闹访,妥善处置891件来信来访,采用“防、联、控、息”工作法成功化解梁某等涉检信访陈年积案11件,郭某等5人被判刑罚,得到最高检的肯定。

二、坚定不移反腐败,大力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

坚持“打虎拍蝇”、惩防并举,全力清除阻碍发展改革的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

不断扩大反腐战果。织密反腐法网,查办行政审批、资金拨付、税费征管、拆迁安置等环节科级领导干部腐败案1717人。严惩群众身边“小官蝇贪”,查办一线执法与管理岗位腐败案4357人。严惩“懒政怠政”,查办公职人员失职渎职犯罪案1320人。坚持挖窝打串,先后查办多个系统腐败窝串案914人。坚持以案拓案,以231省道沿线绿化工程行贿案为突破口,一举查办了盐都区交通局原党委书记李某、射阳县住建局原局长刘某等人系列腐败案。五年来,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5974人,追缴赃款赃物累计3千余万元,挽回国家损失数亿元。

不断优化反腐成效。坚持“行受贿并查”,严惩腐败“发起人”,以涉嫌行贿罪对9名“围猎干部”的工程项目负责人立案查处,以涉嫌单位行贿罪对多次行贿、连续行贿的盐城市长富花木有限公司等单位立案侦查。坚持“贪渎并查”,通过网上信息比对、线下痕迹提取,将受贿并私放在押人员的连云港监狱原干警薛某绳之以法。坚持“法”“理”并重,采取训诫、责令具结悔过等非刑罚方式,对依法不予立案的38名涉案人员予以严厉诫告;成功劝返3名在逃犯罪嫌疑人。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挥派驻检察室贴近基层群众、应急反应快的优势,依法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村干部腐败案13件。

不断巩固反腐成果。深入开展重点预防,围绕“三重工作”,检企签约共建廉洁项目36个,全程同步跟踪预防“阜建高速”“徐盐高铁”等重点项目、重大工程,为全县各类招投标活动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5394次。深入开展个案预防,实行“一案一剖析”,向发案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提出预防对策、检察建议68件,帮助有关单位查堵漏洞、防范风险。深入开展预防宣传教育,成立预防职务犯罪检察长宣讲团,根据不同行业部门的需求,精准开展警示教育; 11家单位共建预防联系点,为全县党员干部提供警示教育平台;与县邮政公司共建“预防邮路”,由83名邮递员组成的志愿服务队走村进户传播廉洁文化和预防犯罪知识。五年来,先后深入机关、企业、乡村、学校、社区开展专题讲座190余场次,赠阅预防宣传资料5万余份,受教育干部群众达11万人次。

三、严格法律监督,切实维护公平正义

全面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着力人权保障。在打击犯罪的同时,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严防刑讯逼供和变相体罚,对职务犯罪侦查实行24小时不间断全程录音录像。与县人民医院建立医疗救护绿色通道,保障犯罪嫌疑人医疗需求。严格落实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30名没有继续羁押必要的犯罪嫌疑人依法监督变更强制措施。出台《辩护律师查询工作规定》《关于听取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意见的办法》等制度,更好地听取律师意见,保障律师执业。严格执行未成年人轻罪记录封存制度,密保未成年人犯罪档案52件,保障涉案未成年人“无障碍”回归社会。积极回应、妥善办理在押人员诉求,与公安机关、武警部队共同保障县看守所连续60多年安全无事故,驻所检察室先后被省市检察院记二等功、三等功,“303驻所检察工作法”被最高检向全国推介。

着力程序正义。采取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排除非法证据、依法不批准逮捕、纠正漏捕、不起诉、追诉漏犯漏罪等多种途径,强化对侦查活动的监督。采用“意见清单”引导侦查了“9·14”凶杀案等106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强化对审判程序和判决执行活动监督,出庭支持公诉3031人次,出庭支持民行案件重审再审、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刑事执行监督案数十起。强化司法特别程序监督,对2起精神病人行凶杀人案依法启动强制医疗程序。

着力实体公正。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强化民行申诉案件审查,先后受理民行申诉案234件,办理民事虚假诉讼案8件,提请上级检察机关抗诉8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2件;办理支持起诉案68件,为欠薪职工、失依儿童等弱势群体挽回经济损失50余万元。在刑事检察工作中,恪守司法原则,严格法律适用标准,提出量刑建议2963份;对刑事判决逐案审查,依法提出抗诉。严防“有权人”“有钱人”违法监外执行,保证刑罚执行公平公正,监督有关机关将36名不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收监,办理的“罪犯陈某财产刑执行监督案”“罪犯张某交付执行监督案”分别被评为全省刑事执行检察优秀案件和精品案件,院刑事执行检察局被省检察院记集体二等功。

四、深化改革创新,推动工作提质增效

从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诉求出发,不断改革创新检察工作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引领检察工作在平安法治建设中科学前行。

深化检察改革。认真落实改革任务,全院82名干警按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实行分类管理,31名首批员额制检察官宣誓任职。建立检察官司法档案,加强对检察官的规范管理和绩效考核,严格保障检察官权、责、利相统一。健全检察管理和监督机制,强化检察长、检委会对司法办案工作领导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重要事项、疑难复杂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先后召开检委会会议63次,议事议109。认真贯彻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要求,支持和保障人民监督员对职务犯罪侦查“七种情形”案件及其他工作事项监督52次。围绕群众关心的环境污染、行政不作为等问题,强化线索的排查与评估,探索运用公益诉讼制度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深化机制创新。结合本院实际,通过制定《岗位说明书》和《权责清单》等形式,探索符合改革要求的检察职权配置模式,引导全院干警优质高效完成各项任务。积极运用非刑罚措施教育挽救涉罪人员,227名被训诫对象顺利回归社会,检察官训诫制度被评为首届“法治江苏建设优秀实践案例”和盐城市首届“十大法治事件”。积极参与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在公诉案件中实行“三书合一”,并通过大力推行“轻案快办”机制,分类集成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同时提高了办案效率,该机制被最高检推介,荣获全市检察机关创新奖。积极探索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机制,对涉罪未成年人分案起诉、回访帮教,写实微电影《听见·爱》被评为全国“关爱青少年彩虹行动”优秀作品、全省妇女权益保障微视频大赛二等奖。

深化阳光检务。运用“互联网+”思维促进检务公开,主动吸引网民“围观”,先后通过网站、微博、微信同步发布综合信息1.2万余条、案件程序性信息1700条,公布法律文书761份。加强与《建湖日报》、建湖电视台、爱建湖网等地方媒体的互动联系,实现检务信息传播全覆盖。坚持开展检察开放日和代表委员联络月活动,结合召开案件信息通报会、检察情况座谈会,分别以“请进来”和“走出去”的形式,增进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了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听庭评议、案件公开听证等活动162人次。

五、全面从严治检,打造忠诚干净队伍

认真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坚持从严治检不松懈,切实做到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

强化政治引领。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重点,全体干警上党课、听讲座、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不断提高党性修养,牢固树立为民意识,坚决反对“四风”,院党组被县委评为“学习型党组织”。积极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宣誓、七一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不断强化检察干警职业荣誉感。在派驻检察室、办案工作区设立临时党支部(党小组), 以主任检察官为依托,切实将党建工作延伸到办案一线。与近湖桥东社区等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联合开展党日学习、送温暖等活动,增强党员干警服务群众意识。

严格规范司法。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通过自查自纠、系统排查,先后梳理不规范现象1244条。对存在问题不回避、不遮掩,确定9个方面35项重点,踏石留印抓整改。建成检察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办案流程、权限审批网络化,通过网上监控评查案件4213件次,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整改。主动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出台《审查逮捕听证实施细则》《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限确定办法》等规定,扎紧行使权力的制度“笼子”。严格规范司法有力促进了办案质量的提升,我院办理的“姜某合同诈骗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十佳侦查监督精品案件,办理的“鲁某非法买卖制毒物品案”被评为盐城市首届优秀示范案例。

筑牢廉洁防线。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严格落实“两个责任”,组织全院干警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向干警亲属发放《检察纪律家属告知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十项规定,采取党纪检规知识测试型案例剖析等形式加强廉政教育,强化干警廉洁从检意识。深入干警居住社区开展廉政印象测评,与家庭、社区共同构建党风廉政“三方联防共管”机制,院纪检监察工作被荣记三等功。

六、夯实打牢根基,增强发展内生动力

坚持内涵式发展,着力强基础、优环境、提素质,不断为检察事业发展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

强化检务保障。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通过置换改造,顺利完成“两房”改建任务,办公条件、办案设施有了质的提升。同步建成“检察为民服务中心”线上线下两大平台,为群众提供高效快捷的服务。坚持科技强检,积极探索信息化条件下的办案新模式,依法运用手机信息采集、心理测谎等多种手段辅助办案,信息技术在自侦办案中得到全面应用。全面加强司法警队建设,建立区域警务协作机制,合理调配警力资源,全力保障办案办公秩序,实现办案安全“零事故”。

优化人文环境。大力实施文化兴检、文化育检工程,深度谋划勤廉文化与检察工作的有机融合,植入红色乡土基因,以“清水·莲花”为基本元素,打造“法治公园”和特色长廊,着力营造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举办“新状态、新业绩、新跨越”主题展示、“道德讲堂”、“建湖检察精神”讨论等活动,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热情。干警活力明显增强,队伍凝聚力和向心力明显提升,我院连续14年被评为“市文明单位”;院团支部被评为省“五四红旗团支部”,公诉科被评为省“青年文明号”,侦监科被评为省“巾帼文明岗”、市“三八红旗集体”,反贪局被评为市“工人先锋号”。

全面提升素能。大力开展检察调研和实务研究,先后承担了《财产刑执行检察制度研究》《司法责任制改革背景下检委会运行机制优化》等多个最高检和省市院的调研课题,院双湖法学社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最佳法学社”与法学院校联合开展教育培训,借助高校资源培养专家型检察人才,17名干警分别被评为全市检察业务能手和全省检察业务人才。青海兴海县、安徽定远县检察院结对共建,互派干部挂职锻炼。坚持以赛促学、学以致用,先后产生7名全市“十佳公诉人”,位列全市第一;3名干警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参加全省检察业务竞赛,全部荣获业务能手表彰

各位代表,我们深知,这五年来的成绩得益于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县政府、县政协、各位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我们也清楚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仍存在诸多不足和困难:一是司法办案的信息化程度不高,传统的办案模式仍占主导地位;二是法律监督的刚性不足,监督的途径与方法有待进一步的拓宽和改进;三是检察改革已取得一定成效,但配套的运行机制还需制定和完善;等等。

2017年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一年,也是全面落实省市县党代会部署的开局之年。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以高度自觉的大局意识,牢固树立和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决落实县委决策部署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从严从实从细做好保稳定、护安全、促和谐工作,切实担当起服务和保障全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政治责任。

一是进一步找准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的着力点。把是否促进和保障经济发展作为司法办案的重要标准,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突出知识产权领域“两法”衔接机制建设,探索运用知识产权行政公益诉讼加强创新成果保护。开展法律援助、帮扶观护等行动,深化检调对接、刑事被害人救助等机制,支持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和孤寡老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和其他部门一道,综合施策,有效防范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公共安全事故、重大环境事故等各类风险,重点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风险型经济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二是加大司法办案力度,更好履职尽责。回应人民群众对环境安全的高度关切,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合力,促进美丽建湖建设。加强对各类所有制组织和自然人财产权的保护,有错必纠,最大限度维护企业、公民产权和合法权益,增强人民群众财产财富安全感。以深入开展集中惩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为抓手,系统查、查系统,不断加大反腐败的力度。继续深入高铁等全县重点项目建设现场,进行预防调查、预防约谈、预防宣讲,同步建设网上网下一体化职务犯罪预防阵地。坚持驻交巡警、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全面落实“两高”《关于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若干问题的规定》,巩固财产刑执行监督试点成果。

三是坚持创新引领,不断优化工作机制。深化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细化落实检察官权责清单,最大限度激发干警干事创业潜能。积极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一着不让抓业务、管队伍,确保人心不散、干劲不减、工作不断。进一步扩展检察官训诫的领域,探索轮案体制下组建专门办案组、检察官巡回监督新机制,努力实现创新成果的社会效益最大化。不断完善刑事执行工作监督机制,争创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共同保障县看守所持续安全无事故。关注青少年成长,打造“欢乐送”新品牌,全力争创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坚持传统媒体与网络媒体并重,讲好检察故事,树好检察形象,传播检察声音,提高建湖检察影响力。

四是持续改进作风,打造过硬队伍。坚持用党的最新理论武装干警头脑,以党建带队建促业务,以坚强的党性保证全年任务的完成。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廉洁从检各项规定,抓常抓长、抓早抓小。强化“一岗双责”跟踪问效,着力培养勤廉典型,全面营造廉洁从检的良好氛围。不断加强检察权运行内部监督制约,推行检委会会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程序司法办案,严格规范涉案财产处置。建立健全司法不规范、司法瑕疵问题的常态化检查、纠正、追责机制。积极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等社会各界的监督,努力赢得最广泛的理解支持。

五是坚持育文化人,蕴蓄发展后劲。以创建“检察文化示范院”和“法治文化示范点”为牵引,建设“长兴法治公园”和“建检文化长廊”,打造优美环境、熏陶美丽心灵。升级院史陈列馆、图书阅览室等基础设施,深耕建湖特色的检察文化。以双湖法学社为平台,检校合力,共同开展法治讲座、理论研讨等活动,拓宽干警视野、增强干警活力。开发移动APP、精心运营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平台,加强大数据、云计算在检察实务中的应用,以信息化建设的快速推进,倒逼一专多能青年检察人才的培养,切实提高司法办案成效、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新的机遇,新的希望。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和社会各界的有力监督下,锐意进取,奋发有为,扎实工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编辑:吴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