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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工作报告
2018-01-15 16:47:00  来源:
 建湖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1 11日在建湖县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胡立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院紧紧围绕县委的决策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履行检察职能,着力均衡发展,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各项工作进一步向上向好。

一、深入学习十九大精神,在服务大局上坚定初心

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全院干警第一时间收听收看实况转播,采用邀请专家来院宣讲解读、开设“我讲十九大”系列专题课堂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学习十九大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九大精神上来,凝聚到实现全年目标任务上来,融汇到服务“强富美高”新建湖建设上来。

着力保障民生幸福。坚持谁执法谁普法,深入开展法律“六进”103场次,用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方式帮助解决人民群众遇到的法律困惑、生活困难,未检科长吴宏伟被评为全国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活动先进个人。深入开展食品药品与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挂靠经营、销售假药的陈辉、吴立平等12人被判处刑罚。深入查办各类侵财犯罪167件207人,挽回损失90万元,努力不让惠民富民成果因犯罪得而复失。

着力维护社会和谐。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大志、黎明两个村居深入开展大走访、大落实行动,把精准扶贫举措落到实处;在沿河、芦沟两个乡镇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健全完善律师代理申诉工作机制,对2起刑事申诉案件进行公开答复,对生活陷入困境的刑事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5万元。合力惩治、审慎处理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地下金融”犯罪,严惩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等暴力讨债行为,办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系列案件21件41人,把法治手段、法治方法,作为营造良好市场秩序的根本方法。

着力优化发展环境。响应县委“四大战略”,实施“暖企护企行动”,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审查合同等67件次;高速高效办理发生在企业内部的某等人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犯罪,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宽严相济处理职务犯罪,自觉运用“容错纠错”机制,对一些主观过错不大的失职行为,依法不认定为犯罪或者作出不起诉决定,保护干部改革创新、履职尽责的积极性。全年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7538人次,促进公平竞争、公共资源交易公开公正。

二、切实履行侦查职能,在惩防职务犯罪上持续发力

人民检察院自恢复重建以来,依照《宪法》规定,一直有效行使侦查职能。1997年,随着《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实施,我院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持续加大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力度,二十年来共受理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91224人,渎职侵权类犯罪案件134147人,分别立案侦查120141人、3449人,挽回经济损失1514.75万元。发出预防检察建议268份,帮助相关单位和部门整章建制711件。

2017年是我院行使职务犯罪侦查权的最后一年,全院干警讲政治、顾大局,做到惩治预防职务犯罪的节奏不变、力度不减,反贪、反渎工作绩效均位列全市前茅。

在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方面,克服“收摊子”的思想,上下一体、左右协同,共查办贪污贿赂案件913人,同比增长18.1%,其中科级以上干部44人,大案率100%。成功办理了盐城市城管局原副调研员(副处级)邱晓虎受贿案、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管理办公室原副主任王松(副处级)受贿案。深查案中案,县农委贪污、受贿窝案9名犯罪嫌疑人被绳之以法。

在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方面,加大侦查力度,优化案件结构,严惩“懒政怠政”行为,立案查办渎职侵权案件45人。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小专项”为抓手,查办农业政策性保险领域渎职案件33人。薛建新私放在押人员暨受贿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十大精品案件”之一。

在预防职务犯罪方面,推广行贿犯罪档案网络查询方法,建立职务犯罪记录库和电子预防卷宗,为犯罪预防提供基础信息数据。牵头徐宿淮盐高铁建设VII标段重大预防项目,打造廉洁示范工程。拍摄警示教育片《坍塌的防线》,在全县播放。通过检察长宣讲团、“预防邮路”等载体,在医疗卫生部门开展“远离回扣·廉洁从医”专项预防活动。邀请省检察院部门负责人,为全县干部宣讲廉政知识。

在落实监察体制改革方面,2017年初,我院即把反贪、反渎、预防三部门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列为全院工作的重要方面,一年来全体人员思想稳定、工作绩效全市最好,实现了转隶之年的“华丽转身”。目前职能、机构、人员已顺利划转,积存线索、积存案件、涉案款物的“三清”任务已全面完成,侦查设备、办公设施、新增举报线索已打包封存、静待移交,监察委调查案件的办案模式、衔接机制正在全面建立。

三、深化平安建湖建设,在公共安全治理上积极作为

稳字当头实施“防护栏工程”,确保十九大召开之年全县上下的和谐稳定,让平安成为建湖经济社会发展的“金字招牌”。

开展严打专项斗争。全年依法批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268人,同比上升51.4%,提起公诉662人,同比上升8.5%。重拳惩治黄赌毒、盗抢骗和涉黑涉恶案件,依法从速批准逮捕七类案件4371人,社会基本面安宁有序。重拳治理“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依法提起公诉123人,守护公共安全。对重大敏感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在许光耀等11人非法制造、买卖枪支、弹药案中,依法纠正漏捕犯罪嫌疑人2人。

突出网络安全治理。邀请腾讯公司“守护者团队”来院开设公开课,提升新型网络犯罪办理能力。全年办理利用微信开设赌场、利用QQ进行赌博等网络犯罪案件50件,审查起诉全国首例“抢红包外挂软件”案,得到省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的批示肯定。注重打击下游犯罪,提起公诉13名被告人通过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件,铲除依附于网络的黑色产业链。

强化风险源头防控。注重预判、预警、预控各类安全隐患,向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45份。围绕散装汽油购销环节不规范现象,建议落实实名登记制度,省检察院刘华检察长对此作出专门批示,并作为高检院上报信息被中办关注。对1名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提出强制医疗申请,监督3名患者集中到定点机构救治。参与校园周边安全整治,开展第二季留守儿童“安全知识欢乐送”活动,积极防范校园欺凌犯罪,构建校园安全司法防护网。

四、全面参与依法治县,在维护司法公正上勇于担当

针对执法司法领域突出问题,加强和改进检察监督工作,把公平正义的理念贯彻到每一个案件的每一个环节。

全程监督刑事诉讼案件。开展“刑拘未提捕未移诉”等多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推动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在一起妨害作证案中,审查发现犯罪嫌疑人李岱文及其女儿李安娜,在作伪证前向他人索要钱财6万元,监督公安机关以敲诈勒索罪立案侦查。以审判为中心统一法律适用、加强证据审查,50件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严把案件质量关口。加强审判活动监督,提出和提请抗诉各1件,院公诉科被评为盐城市公正司法示范点。

多元监督民事行政行为。深化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对29起怠于履职行为,督促有关单位履行职责。全面推进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办理诉前程序案件4件,首次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以崭新的方式保护公共利益不受损害。创新虚假诉讼案件查办方式,成功监督一起虚假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综合运用支持起诉、检察建议等方式开展监督,针对一起恶性强奸案,支持撤销行为人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该做法入选《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公告》指导案例。

精准监督刑事执行过程。传承光荣与使命,继续保障县看守所第62年安全无事故,成功创建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注重传统监所检察向刑事执行检察的转型。常态化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25名没有羁押必要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探索附加刑执行检察新方法。陈长高财产刑执行监督案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案件,工作经验得到最高检《检察工作简报》推介。对职务犯罪罚金刑执行情况的研判报告,得到省检察院刘华检察长批示肯定。

切实保障律师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权利。全面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共建以理解不误解、对抗不对立、分工不分隔为核心的检律关系新形态。以保障会见自由、创造会见便利为重点,着力打造“零障碍”会见制度对律师会见申请不拖延、不推诿,普通职务犯罪案件24 小时内安排会见。推行电子化阅卷,加密拷贝光盘并免费提供给律师,做到“立等可取”,全年共接待律师阅卷112人次,满意率100%实行案件程序性信息自动推送,诉讼参与人一个电话、一条信息即可预约相关事项或查询相关信息。

五、坚决落实改革部署,在提升工作质效上强势推进

聚焦检察工作重点难点堵点,不断深化改革创新、加强科技应用,分享新时代司法与科技文明进步的“红利”。

推进检察改革。分级确定检察官、检察长、检委会权限。改变传统三级审批办案模式,检察官作为办案主体的独立地位得到彰显。办案责任心和办案效率都得到明显增强,检委会议案数同比下降35%。完成第二批检察官遴选工作,统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8名,配好检察官和他们的“左膀右臂”。入额院领导带头示范,直接办理实体性案件5262人。全面建立司法档案,对检察官的司法办案、司法技能和职业操守进行全方位考核评价。

深化机制创新。围绕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通过“轻案快办”方式对认罪认罚的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全年适用简易程序办理的公诉案件计230267人,占办案总数的40.3%。制定《检察委员会案件议题程序和实体审查办法》等三个规范性文件,对检委会议事议案程序予以规范,在全市转发推广。按照普法责任制改革要求深化检察官训诫制度,运用非刑罚处罚方法做好以案释法工作,全年共对17名拟不起诉犯罪嫌疑人予以训诫。

强化网信建设与应用。以“互联网+”为平台,积极推动司法办案、后勤保障与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办公办案智能化水平逐年提升。“苏检掌上通”“案管大数据应用平台”“司法警务综合管理平台”等十大网信平台落地运用。检委会议事议案子系统、刑事执行检察智能办案模块,助推办公办案驶入“快车道”。积极推进纸质卷宗与电子卷宗并存共用,顺利创成“五星级档案室”。

六、提高干警素能,在作风建设上驰而不息

按照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从严从实抓班子带队伍,全方位加强素质能力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

坚持政治建检。发挥党组核心作用,制定《领导班子“面对面”谈话制度》。通过经常、认真、严肃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和“三会一课”,不断强化干警党员意识,锤炼坚强党性。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新建院史陈列室、干警阅览室,营造书香氛围,提升精神境界。坚守人民检察官的人民性,访民情、解民忧,帮助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干警陈扣连被授予“最美基层干部”称号,干警嵇绍兵被评为“感动建湖十大人物”。

坚持素能强检。制定“青年导师”计划,12名青年干警结对互学。连续开设“周三夜学”35期,扎实解决干警的“本领恐慌”。一教育培训课程分别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精品“小课堂”和优秀课程。出台“小课题”制度,31名员额检察官分别领衔35项微型研修任务,得到市检察院孙光永检察长批示肯定、在全市检察机关推广。1名干警参加盐城代表队,获全省公诉辩论赛团体三等奖。

坚持从严治检。严格规范司法行为,以“查得到、查得早、改得了”为要求,组织刑事申诉案件质量专项评查,开展全方位的流程监控。落实“两个责任”,积极配合组建第十五派驻纪检组,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持之以恒抓好纪律作风建设。强化内部监督制度的执行,全年制发《检务督察通报》16期。按照“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的要求,编制职权目录,排查廉政风险点,建立536条防控措施。狠抓作风细节问题,院内明确七条行为禁令,为同事相处“立规矩”。

坚持外部监督。组织开展“代表委员联络月”“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先后邀请75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20名社会各界群众来院视察、调研、参观。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的监督,邀请参与案件公开听证等司法活动15次。认真听取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部门的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监督制约,不断改进自身工作。实施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由司法行政部门选任人民监督员11名,提升外部监督的公信力。

各位代表,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保障发展的办法还不够多,精准性和实效性有待增强。二是敢监督、不善监督的问题依然存在,一些领域监督刚性不足的问题更加突出。三是新旧体制处于改革的磨合期,深化改革的任务繁重而艰巨。四是人才流失、队伍断层问题明显,专家型人才匮乏,领军型人才不足。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努力克服。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新起点、新征程,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县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的部署,落实本次大会的决议决定,围绕检察工作均衡化、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发展方向,以争创全市、全省先进为目标,增强紧迫感和主动性,破解现实难题、聚焦长远发展,用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益、法治公正和检察公信,努力在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展现新作为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以更加扎实的举措保障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更大成效

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提高全院干警的政治觉悟和大局意识。继续强化使命担当,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在检察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我们将在自觉接受监察委监督的同时,继续在工作中全力支持、积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注重探索研究与监察委工作的协调,迅速适应新形势、建立新机制,依法做好案件衔接、线索移送等工作,保证职务犯罪案件的依法有序、快速高效办理,以审查批捕、指控犯罪、补充侦查等工作的实际成效继续全力参与反腐败斗争。

二是聚焦改革发展,以司法办案为中心维护社会公益

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检察官是公共利益的代表”的论断,找准检察工作与服务全县“四大战略”的结合点,增强服务保障全县改革发展的主动性。提升为企服务水平,平等保护各类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安全利益,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财产财富。加强民生检察力度,组织食品、药品打击监督保护专项行动。继续开展公益诉讼,全面保护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社会弱势群体利益,全力争创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三是强化法律监督,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推进法治公正

继续深化司法责任制,根据部署启动内设机构改革。注重发挥检察官办案组和联席会议作用,运用新的检察权运行机制提升监督能力和水平。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积极适用自行补充侦查权,增强犯罪指控能力。深入推进“两法”衔接,组织对侦查机关认定“身份不明”现象的专项立案监督,注重对行政执法靠前监督和对刑罚执行跟踪监督,保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四是夯实发展根基,以过硬队伍为保障锻造检察公信

推进检察实战实训,引进培养专家型、复合型人才,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体现检察专业精神。开展巾帼文明岗、青年文明号、工人先锋号等服务窗口建设,打造良性互动的检察公共关系。加大从优待检力度,提升检察职业尊荣感,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的激情。全面落实“两个责任”,继续强化检务督察。自觉接受人大和人大代表监督,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点的排查整治健全廉政风险防范、不规范司法行为约谈两项机制,提升制度执行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起点有新姿态、新征程有新作为。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遵循“人民检察为人民”的立检初心,忠诚履职、积极担当,以优质的检察工作,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建湖作出新贡献!

 

 

 

 

 

 

 

 

 

 

 

附件:

《建湖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1.司法救助: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因受犯罪行为侵害而遭受人身伤残或死亡,且又无法从被告人处获得损害赔偿,使自己和其供养的近亲属生活陷入严重困境时,由国家通过法律程序,在一定范围内给予被害人(近亲属)物质性救助的制度。

2.容错纠错: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履行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改革创新的意见》,要求准确把握改革创新中的工作失误与渎职犯罪的本质区别,形成查办职务犯罪的宽容机制,依法支持改革者、保护创新者、宽容失误者、惩治犯罪者。

3.强制医疗: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按照一定程序,可以由医疗机构进行强制性救治。

4.公益诉讼:检察机关在履职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存在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两种方式。

5.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必要继续羁押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案件承办机关(部门)予以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6.财产刑执行监督:检察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人民法院执行罚金刑、没收财产刑以及生效刑事裁判确定的没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活动进行法律监督。

7.聘用制书记员:为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司法雇员性质书记员队伍,根据司法体制改革要求,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等6部门联合制定书记员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明确全省检察机关书记员原则上不再占用中央政法专项编制,主要实行聘用制管理。

8.司法档案:是全面记载检察官办案数量、办案效率、办案质量和完成其他业务工作等履职情况的业绩档案。作为检察官考核、任职、晋职晋级、表彰奖励、司法责任认定的重要依据。

9.网信建设:江苏省检察院组织实施的网络与信息化建设工程。通过实施以3年初步建成、5年基本实现、8年全面提升为目标的“358”战略,构建“网上检察院、掌上检察院、实体检察院”三位一体的信息化检察院,建成互联互通的综合检务管理平台。

10.流程监控:对本院正在受理或者办理的案件,依照规定对办案程序是否合法、规范、及时、完备,进行实时动态监督、防控,予以督促纠正的内部监管活动。

  编辑:吴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