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象中,我刚懂事时,每每有人问及母亲的工作,我都会很自豪地回答:“我的母亲是一名检察官。”我想,可能在那个时候,那份属于检察官的神圣感、荣誉感就已经在我的心中生了根、发了芽。
母亲是1985年参加工作的,已在检察机关经历35个年头。今年2月,母亲被最高检授予“检察荣誉章”。35年来,她一直在办公室从事财务工作,正是有一份对工作的执着和坚守,让她从一个20岁的女孩长成院里年龄最大的阿姨。偶尔有同事和她开玩笑,说她是不是应该拿个放大镜来看那些财务数字了。但是,母亲对工作的那份耐心、细致、负责,从小到大,我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上。
我读小学的时候,老师布置了一篇作文,主题是自己或者家人遭遇的一件印象深刻的事。我想了很久,一点头绪也没有,只能向母亲求助。母亲给我讲了一个故事。
那是1988年,检察院反贪局办理了一件假冒注册商标案,被告人在侦查期间坦白认罪,积极退清赃款,检察院最终对被告人作出了免予起诉,并没收赃款、上缴国库的决定。承办人依照程序向犯罪嫌疑人追赃,然后再将收到的1.6万元赃款转交给做财务的母亲入账。母亲在清点赃款的过程中,发现多了100块钱,马上通知承办人和犯罪嫌疑人到办公室。经过反复清点,赃款确实多了100块,犯罪嫌疑人连连向母亲道谢。在当时,100元钱超过了普通公职人员1个月的工资。对于母亲对待工作的耐心细致和不贪一毫一厘的清廉,承办人和犯罪嫌疑人都竖起了大拇指。而这一件小事,也影响着我做人做事的原则。
多年以后,我仍然记得幼时在母亲办公室看到的和她同样认真、同样忙碌的检察官们。多年以后,沿着母亲的足迹,我成了这群人中的一员,才深刻体会到这份事业的不易,和这个名称背后的责任和担当。
我和母亲一样,从事的也是检察综合工作,最初接触到这份工作时我的心情五味杂陈,在检察院不能在一线办案,却要坐在办公室里写材料、做报表,确实让人有些懊恼。但作为一名检察新兵,综合工作可能确实更适合我。抱着这样的想法,我沉下心来,认真学习、了解政治工作,在学习的过程中,我渐渐意识到我所做的工作也是检察事业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甚至,是十分重要的一部分。
2017年,我们院有两个老干部因为建国初期参加工作,被医保局确定为医疗照顾对象,老干局可以为他们报销一定的门诊医疗费用,通知完他们后,我想着等手头上的事忙完了再上门去拿相关票据。没想到,有一天上班,我刚走到政治处门口,就看到了两位年近九旬的老人站在门外等我……当时,那份自责压得我抬不起头来,老干部家属区和我们院相隔较远,政治处又在四楼,对他们来说,一定费了不少力气。我赶紧开门请老人坐下,并询问他们这么远是怎么过来的,怎么也不给我打电话?两位老人豁达地告诉我,知道你们忙,不想给你们添麻烦,我们就自己来了。说完后颤巍巍递过他们已经粘贴好的票据,还一再感谢我帮他们办理。
送走两位老人,我深深受到了触动。不仅为退休干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信任感动,更为我们所做的工作感到自豪。我们虽然没有在检察一线冲锋陷阵,打击犯罪,但是我们同样肩负了全体干警的信任,我们所办理的每一件小事都与大家的工作、生活息息相关。在综合部门,看不到办案一线的叱咤风云,听不到公诉人在法庭上的唇枪舌剑,也没有办案取证时的斗智斗勇,有的可能只是写不完的材料、填不完的报表和办不完的琐事……但是,不论是母亲还是我,都甘于为这样一份事业奉献,并感到骄傲、自豪。
(作者系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检察院政治处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