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3日,建湖县院公诉科派员至法院,对高某某危险驾驶案出庭支持公诉。该案被告人高某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给群众的生命安全带来极大隐患。我院严厉打击此类案件,着力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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