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院研究室充分发挥智库职能,做好领导的“好参谋”,就构建新型检律关系提出以下建议:
一、畅通双向沟通交流,提升检律互动规范化水平。 一是“释放善意”,主动推送案件信息。二是“兼听则明”,认真听取律师意见 。三是“亲上加清”,规范与律师交往行为。
二、严格执业权利保障,促进检律关系精细化升级。一是保障侦查环节会见自由。二是保障公诉环节阅卷便利。三是保障庭审环节控辩平衡。
三、拓展合作共建空间,推动检律职业一体化发展。一是共同打造社会治理合作平台。二是共同打造司法公信共建平台。三是共同打造职业素养提升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