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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县检察院 坚持“三力”开展宕欠公款专项清理工作
2018-10-29 16:39:00  来源:盐城建湖检察院

  按照市、县纪委《关于开展宕欠公款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建湖县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制定实施方案,组织核对登记,清查核查、催收债权,将宕欠公款专项清理工作落实落细。

  一、锤炼定力,持续打牢“定盘星”的政治基础

  党组“一班人”针对单位资金审批程序不规范、履职不严格,少数干警职工长期拖欠公款现象,始终强化党的政治领导,夯实政治根基,驰而不息抓好基层党的政治建设。

  思想上高度重视。及时将清理宕欠公款通知印发给7个职能部门,要求各部门正、副职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充分认识到少数党员干警职工长期拖欠公款现象的危害性和及时催回的紧迫性。长期不清理的欠款,不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而且检察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将大大折扣。

  行动上坚决执行。成立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部门副职为成员的清理宕欠公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财务部门是专项清理的职能部门,财务负责人是宕欠公款专项清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安排专职人员梳理排查债权债务,开展核对登记,分析债权形成原因,制定针对性清欠方案。

  制度上扎紧织密。为防止催收陈年旧帐的同时,又新增新的往来款,明确要求各职能部门和人员进一步加大财务制度执行力度,从严规范公款借出审批程序,严禁违规随意出借单位公款,务必做到“应收尽收、应清尽清”。强化内部监督控制,健全财政资金管理长效机制。对于暂时无法清收的宕欠公款,必须制定还款计划,分类清收,确保国有资金使用安全规范。

  二、善用内力,主动列明“中阻梗”的问题清单

  教育引导全院干警职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主动作为,指明问题“中阻梗”,列明“负面”问题清单,做好宕欠工款清理前期工作。

  政治上摆明问题,眼睛亮。针对财务部门往来帐处理不及时的现象,作出“讲政治、守承诺、作表率”的承诺。邀请县财务部门和派驻纪检部门现场指导,列明问题、查找原因、明确时间节点,跟踪问效。

  法治上分析问题,见事早。针对原办案点食堂厨师高某拖欠1万元现金的问题,结合全县用工指标清退工作实际,分管财务的副检察长用法冶思维和方式说理,明确还款时限,使其明辨是非,主动交回欠款。

  情理上解决问题,行动快。

  针对以前院自侦部门办案点食堂买菜周转资金3000元没有及时追回的问题,按照“谁同意借款、谁负责追回”的原则,责令原办公室主任先行垫付,后期跟踪追缴。

  三、巧借外力,充分发挥“显微镜”的纠错功效

  主动配合和支持派驻纪检组、市院政治巡察、检察长任期内经济审计期间督查工作,使其“显微镜”“探头”作用发挥最大化。

  借派驻纪检之力。针对驾驶员邱某拖欠3000元行为,县纪委派驻第十五纪检组充分发挥“派驻”的优势和“督察”的职能,对其发出“督察建议书”,告之如不交回欠款将纳入诚信社会体系相关条款,促使借款之人行动上更加自觉,并注重事事督查,力争件件有回音、有着落。

  借政治巡察之力。

  院领导班子成员深刻认识到市院党组政治巡察是对自身一次“党性会诊”和“廉政体检”,针对自查和巡查出往来帐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明确时间节点,坚决杜绝少数干警职工长期拖欠公款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借经济审计之力。充分利用响水审计局进驻建湖对检察长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之契机,财务工作人员甘当小学生,虚心求教,寻求良方,发现问题,及时改进,第一时间催收宕欠公款,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吴其锋 王 众

  编辑:吴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