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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提高站位、精准发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2019-05-27 14:41:00  来源:盐城建湖县检察院

  2018年以来,建湖县检察院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对省挂牌督办的徐某等 19名被告人依法提起公诉,徐某等19人分别被判处二十一年到一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该案是盐城市涉黑第一案。

  一、讲政治,从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和基层政权稳固的高度,不断统一、提高全院干警的政治站位,增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责任。检察长亲自靠前,组织制定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直接参与办理或者督办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及时听取扫黑除恶工作情况汇报,帮助解决难题,推进工作开展;入额院领导贴近一线领办涉黑涉恶案件,主动了解把握扫黑除恶新态势。

  二、顾大局,从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角度不断统一对法律法规政策的理解和把握,在证据上坚持确实充分。对“涉恶”案件,特别是一些涉案人员多、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以及新型犯罪案件,迅速选派办案骨干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共同正确把握证据关、法律适用关。加快办案节奏。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在审查逮捕环节对事实清楚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原则上 3 日内作出决定,疑难复杂案件原则上 5 日内作出决定。确保“三个效果”,对黑恶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核心成员、骨干分子以及起重要作用的涉案人员,坚决从重打击,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提效能,加强分工协作,整合全院资源,办案过程全程留痕。成立“套路贷”检察官办案组,由检察长担任组长,实行专案专办;实施分类阅卷、交叉确认、组织研讨等形式合理分配讯问、主证复核、平台文书制作等工作,提高办案效能。办案全程留痕。明确专门联络员,涉黑涉恶案件讨论研究有专人记录,确保做到办案过程全程留痕。参与综合治理。在办案中发现的重点领域及行业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改进工作的检察建议,进而促进有关部门堵漏建制、强化管理、严格执法。

  四、保质量,从让每一个司法案件都经得起历史检验的要求,严控黑恶案件办理的全过程。引导公安机关围绕黑社会性质犯罪的四个特征展开侦查,并对社会危害性等问题提出详细的侦查建议。严守办案纪律提升业务技能。院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和检务督察部门全程介入案件的办理,全院员额检察官集中公开承诺廉洁办案,绝不说情打招呼。强化与纪检监委衔接。贯彻依法严惩方针,正确适用法律,加大对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的惩处力度。杜绝就案办案,深挖“保护伞”,确保办案与打击“保护伞”同步进行。

  编辑:吴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