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响应省、市院要求,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服务的规范衔接,近日,建湖县检察院联合建湖县妇联与阳光心理健康服务中心签订了“三方协议”。此次签约合作,首次将集社工、心理咨询师、志愿者等社会力量为一体的专业团队引入到未成年人亲职教育和帮扶教育中,开启建湖检察“未检+N”工作新模式。
建湖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冯兆江,建湖县妇女联合会副主席郝文娟,阳光心理健康服务中心主任王建进等人共同参加签约仪式并进行座谈。
座谈中,冯兆江副检察长介绍了建湖县检察院未检工作的相关情况以及对开展社会支持体系工作的探索,提出新时代未成年检察工作的重点应强化帮扶、挽救、教育等职能,此次“借力融智”的三方合作将助推未检工作由“管”到“帮”的切实转变,全面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郝文娟副主席结合妇联的工作提出了开展未成年人亲职教教育和帮扶教育的必要性,表示将积极配合检察机关进行未成年人的社会调查、监护评估等工作,并联合专业力量开展针对性和专业性的家庭教育指导。
王建进主任就阳光心理健康服务中心的运行方式、服务内容作了介绍和说明,并对未成年人亲职教育和帮扶教育的工作计划和方案进行了详细的阐述,表示下一步将完善监督机制,量化亲职教育和帮扶教育的效果,保障未成年人在“阳光下”健康成长。
通过本次签约和座谈,三方还在社会专业力量提供服务期间的延伸服务、评价机制、安全保密等方面内容达成了一致意见。签约仪式结束后,建湖县检察院联合县妇联、专业社工和心理咨询师共同对涉案未成年人的家长开展了针对性的亲职教育。
下一步,建湖县检察院将继续推动建立司法借助社会专业力量的长效机制,促进未检工作与社会工作有机衔接,不断完善和创新“未检+N”工作模式,共同维护和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以最大限度帮助涉案未成年人回归社会,重启人生。
文稿:查玉婷
图片:曹向前
审核:陈扣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