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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侦检交流,规范证据标准,助力案件办理提质增效
2021-06-30 10:31:00  来源:盐城市建湖检察院

  为加大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强重大毒品案件的增速工作配合,6月29日,建湖县检察院以提前介入一起重大毒品犯罪案件为契机,与该县公安局就毒品犯罪的打击工作展开深入交流,着力提升重大毒品案件的诉讼质效。

  一、提前介入制度化,有效压降案件比

  公检双方一致认为,重大毒品案件的办理往往存在人员多、案情复杂、证据搜集质效不高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一方面,侦查机关在办案中要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确保取证程序的合法;另一方面,毒品案件检察机关提前介入要制度化,规范和引导侦查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将困难和问题解决在前,确保办案的质量,提高效率,减少不必要的退查,有效压降案件比。

  二、证据搜集标准化,着力提升取证质效

  针对重大毒品案件,尤其要注重对关键证据的搜集固定。侦查人员需牢固树立客观证据为先的取证意识,重视实物证据、视频监控和鉴定意见等专门客观证据的作用。针对言词证据的采信标准,检察机关应严格按照办理毒品犯罪案件相关法律规定、司法解释的规定和要求,严把案件证据关。

  三、打财断血彻底化,严厉打击毒品下游犯罪

  在侦查过程中,除了毒品犯罪本身要查扣涉毒人员犯罪适用的犯罪工具及涉案毒资等涉毒财产,还要加大与毒品犯罪紧密相连的下游犯罪洗钱罪的查处力度和深度,不断提升打击毒品犯罪的效果。

  文稿:戚春艳

  审核:陈扣连

  编辑:洪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