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上午,建湖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就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开展专题学习。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征汉年主持会议,党组成员围绕该《意见》交流学习心得,共话法律监督。
会上,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陈扣连原文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意见》。院党组成员一致认为,在建党百年、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0周年这一历史性时刻,以“中共中央文件”专门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这既为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提供了重要机遇和有力保障,也对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赋予更重责任。
征检就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提出明确要求:
一、讲政治、顾大局,以贯彻落实《意见》为契机全面加强新时代检察法律监督工作。各部门要组织干警加强对《意见》的学习,掀起学习热潮,要把《意见》自觉贯彻落实到检察工作中,做到学思践行、知行合一。全院干警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重要意义,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要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工作,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服务保障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守初心、担使命,以贯彻落实《意见》为契机全面加强新时代检察法律监督工作。建湖检察院要坚决扛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法治责任与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检察责任。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加强民生司法保障,依法从严惩治危害食品安全、污染环境、危害安全生产等犯罪,同时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加大法律监督力度,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律监督,深入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要求,逐项对照《意见》部署,更加主动服务建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谋发展、重自强,以贯彻落实《意见》为契机全面加强新时代检察法律监督工作。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是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和重要使命。全院干警要认真对照《意见》19条5个方面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履职能力,以更有力的检察履职推动社会治理效能,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切实维护司法公正;要积极主动向地方党委、党委政法委和人大常委会请示、汇报,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抓落实。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履职基础,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创造性落实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要求。
文图:徐 萌
审核:陈扣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