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经济补偿金又有希望了,感谢检察官的帮助!”日前,到建湖县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的农民工李某某激动地说。
近年来,建湖县检察院按照权力监督与权利救济并重的原则,针对部分弱势群众不想、不敢、不能利用法律手段和诉讼途径维权问题,全面做好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工作,充分发挥支持起诉制度在保护弱势群体权益方面的价值作用。
一年来,先后帮助34名生产、生活陷入困境的当事人追讨工资等40余万元。
找准切入点
将支持起诉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具体举措,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要求扎实深入推进。将未成年人、农民工、贫困群众等弱势民事主体作为工作重点,从“被动求助”到“主动帮助”,有力破解支持起诉案源偏少难题,支持起诉案件数实现三年“三连增”。
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新规,结合根治欠薪专项监督活动,将农民工工资支付作为工作重点,开展支持起诉“小专项”,帮助农民工们及时拿回属于自己的“辛苦钱”。
拉长延长线
在具体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官们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和诉求,精准抓住争议要点,耐心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力求用非诉方式解决争议,力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为弱势群体提供诉前、诉中、诉后全方位法律支持。摒弃“一诉了之”等错误做法,加强对诉后执行活动的跟进监督,力求支持起诉取得实际效果,将纸上的权利变成“真金白银”。
对特殊困难群众因执行不能等原因,不能通过诉讼途径得到救济的,及时进行甄别。对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帮助申请一定金额的司法救助资金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共对5名困难当事人提供1.2万元救助金,有效帮助当事人解决临时性生产、生活困难。
扩大覆盖面
去年,建湖检察院与县司法局共同制定《关于加强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建立健全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工作的衔接机制,最大限度发挥出支持起诉工作效能。
在探索推进支持起诉工作中,建湖县检察院进一步丰富案件类型、扩大支持起诉范围。针对一起弃婴刑事案件,支持该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提起诉讼,撤销被申请人监护人资格,指定该中心为监护人,通过诉讼手段有力维护未成年儿童的合法权益。
“检察机关开展支持起诉工作既是社会良心,也是法律责任,我们将继续做好支持起诉工作,运用检察职能,主动为弱势群体撑腰,让依法维权更有‘底气’”。建湖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杨生这样说。
文稿:陈艳娇
审核:陈扣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