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建湖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案件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要求,细化监管措施,推动法律文书公开工作及时、规范进行,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一日一审核,力求待审核公开法律文书日清零。确定专人从事法律文书公开审核工作。每日对承办人提交的待公开法律文书进行审核,重点审查替代、屏蔽内容是否规范,版式、格式、字体、文书名称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等。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均及时向承办人作出说明,并将相关文书予以退回通知修正。以“日清零”提高法律文书公开的时效性,避免因审核或修正不及时而造成法律文书公开迟延的现象。
一周一提醒,力求待制作公开法律文书周清零。根据收到的法院裁判文书、作出不起诉决定等情况,每周发布《法律文书公开提醒》,提醒相关人员对法律文书进行技术处理。同时建立监管台账,对待公开的法律文书做到一案一登记,对应当公开而承办人尚未制作公开版法律文书的案件进行催办,督促其在本周内完成。以“周清零”扩大监管的覆盖面,避免了因案件遗漏而造成法律文书公开不及时的情况。
一月一会商,力求公开法律文书易发、多发问题月清零。对法律文书公开中易发、多发的问题每月进行汇总分析,通过个别讲解、内部通报、案管小课堂等形式,及时向办案部门反馈,做好重点问题、重点人员的提醒、培训,避免相同、类似错误等在下个月的工作中重复出现,以“月清零”确保法律文书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文稿:孙春阳
审核:陈扣连